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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人大常委会回应校园暴力欺凌频发:建议修法 (Read 148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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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暴孩子的家长是脱不了干糸的,这和家长平时对孩子的教育有很重要的关糸的,俗话说<子不教,父之过>,因此家长要負起应有的责任.不要一推了之,完全交给学校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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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欺凌总发生在一些存有大量和现代文明格格不入的环境里。所以,文明建设不仅仅是物质水平提高,人的精神文明也必须提高,那就是全社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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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修改,修改后对儿童少年不利。现在打架犯罪的都是未成年人多,修改后这些人以后就有案底了,对他们将来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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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快快!越快越好,早一天把那些少年犯绳之以法,让那些放纵孩子的家长得到教训,也让学校教育能够放开手脚!再这样家长不管、学校不敢管长期下去,尤其是一些独苗,小时候放纵惯了,长大后很容易犯罪,而那时的犯罪社会危害性、家庭毁灭性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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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可以有,不要让那些不良少年仗着“我未成年我怕谁”的侥幸心理,去肆意欺凌弱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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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暴力和欺凌事件频发是病态社会的反映。所谓仗势欺人,嫌贫爱富就是这么回事;社会不公,追名逐利必然就会有这种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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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王胜明:校园暴力和校园欺凌时有发生,有的十分恶劣,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也广泛关注。一件事大家都重视,对解决这个问题就不太远。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建议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一定认真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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