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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美团打车上线首日被三部门约谈 不得低于成本价运营 (Read 125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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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部门约谈美团打车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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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委:数据信息应立即接入本市网约车监管平台,广告中禁“一元钱出发”等误导行为

  晨报讯 昨天,美团打车网约车平台在沪正式上线运营。当天,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价检局联合约谈美团打车所属的上海路团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要求该公司严格遵照本市巡游出租车、网约车等相关管理规定,规范开展营运活动。宣传广告中不得出现类似“一元钱出发”、“低价出发”等误导消费者行为、涉及低价恶性竞争的有关内容,已经发布的类似宣传广告应当予以撤销。

  市交通委表示,此次约谈是鉴于美团打车已经发布的宣传用语以及车辆注册的有关情况而进行的。市交通委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相关规定及行业管理规范,再次重申了相关工作要求。明确要求:路团科技公司在本市正式开展网约车经营活动时,所有注册车辆和人员必须获得本市网约车相关经营许可证件且正式营运前必须将注册车辆及驾驶员的相关数据接入本市行业监管平台。

  与此同时,美团打车平台被要求不得向未获得许可证件的车辆及驾驶员提供注册、发布召车信息并从事营运活动。按照本市网约车管理的相关法规规定,鉴于目前美团打车平台的相关数据信息尚未按规定接入本市网约车行业监管平台,应当立即予以整改,接入相关数据。

  管理部门提出,路团科技公司应当合理确定网约车运价,实行明码标价,不得有为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不得有价格违法行为。公布的宣传广告中不得出现类似“一元钱出发”、“低价出发”等误导消费者行为、涉及低价恶性竞争的有关内容,已经发布的类似宣传广告应当予以撤销。

  此外,约谈还要求路团科技公司现已设置的巡游出租汽车打车软件,按照有关规定不得具备类似“感谢费”等加价功能和司机端目的地显示功能,在相关巡游出租汽车车辆和司机注册信息尚未接入本市出租汽车信息服务平台,无法实现“接单顶灯状态转换”、“注册信息合法性比对”、“载客状态停止发送召车信息”等三大功能之前,不得开启巡游出租汽车打车软件营运业务,现已上线营运的应当立即予以整改。

  市交通委表示,路团科技公司应当严格遵守规定,切实落实有关工作要求,一旦发现有违规行为,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相关法规对车辆、人员以及平台公司依法予以查处,对相关违规行为也将依法采取注销、吊销行政许可等处罚措施,涉及有关企业失信行为的,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的有关规定列入失信名录。

  在约谈会上,路团科技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了美团打车在沪上线运营的相关工作安排,表示将遵守政府管理部门的上述要求,积极整改、规范经营,切实落实企业管理的主体责任。

  管理部门约谈美团打车提出要求

  ●要求所有注册车辆和人员必须获得本市网约车相关经营许可证件且正式营运前必须将注册车辆及驾驶员的相关数据接入上海市行业监管平台。美团打车平台不得向未获得许可证件的车辆及驾驶员提供注册、发布召车信息并从事营运活动。

  ●要求合理确定网约车运价,实行明码标价,不得有为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宣传广告中不得出现类似“一元钱出发”、“低价出发”等误导消费者行为,已经发布的类似宣传广告应予以撤销。

  ●要求已设置的巡游出租汽车打车软件,按照有关规定不得具备类似“感谢费”等加价功能,在相关巡游出租汽车车辆和司机注册信息尚未接入上海市出租汽车信息服务平台前,不得开启巡游出租汽车打车软件营运业务,现已上线营运的应立即予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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