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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鹦鹉之“祸”!贪玩儿的老实人因鸟获刑始末 (Read 90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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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视网消息:本周五,对于王鹏和他的家人来说,是期待已久而又紧张焦虑的一天。身陷“鹦鹉案”,从一审被判五年有期徒刑,到上诉、二审开庭,历经近两年诉讼,王鹏终于等来了终审宣判。
法官: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现在对上诉人王鹏、原审被告人谢某,涉嫌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案公开宣判。
虽然构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但因查获的鹦鹉尚未卖出,人工驯养繁殖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王鹏最终被改判为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尽管和一审结果相比刑期缩短,但二审结果仍然让王鹏的家人感到失望,他们始终想不通,只是出于喜欢而养了那些鸟,怎么就会犯法被判刑呢?而长达40页的判决书却已然表明,事情远没有他们想的那么简单。
开庭前一天,妻子收到了王鹏在看守所里写给她的信,末尾一句“你们安好,便是晴天”让她更为牵挂。在家人看来,王鹏是一个贪玩儿的老实人,没有三十而立该有的上进心,大专学历的他,除了那份在公司做数控技术维修的工作之外,唯一的爱好就是养鸟。而第一次养鸟,是缘于2014年他偶遇的一只鹦鹉。他跟一个同事干活的时候,在窗户那里看到飞来一只鸟,是彩色的。他一伸手,那只鸟就过来了,后来就带回家了。
王鹏打听得知,这只鸟俗称小太阳鹦鹉,性情温顺,羽毛艳丽,容易与人亲近。随后他又从网上买来另一只相同品种的鹦鹉,配成了一对。
从孵出第一窝小鸟开始,王鹏对养鹦鹉越来越痴迷,在网上加入了不少鸟友群,慢慢融入了养鸟的圈子。爱鸟的王鹏,对养鹦鹉越来越痴迷,可从什么时候开始,就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了呢?
据了解,这只会说话的鹦鹉,是王鹏在网上花4000多元买回来的。而王鹏的妻子表示,他们当初并不知道,这只学名为“非洲灰鹦鹉”的鸟,已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更不知道没有许可而私自饲养是违法的。而且,他们也不清楚,繁殖饲养的那些小太阳鹦鹉,学名叫做“绿颊锥尾鹦鹉”,同样属于濒危野生动物。王鹏的妻子坚信,丈夫从没想过要去卖鸟赚钱,直到2016年初孩子生了重病,因为顾不过来,才想到把鸟转让出去。
一审被判五年 网友认为量刑重
就在孩子生病期间,王鹏把六只刚出生不久的小太阳鹦鹉幼鸟,以两千多元的价格卖给了花鸟店主谢某。之后不久,谢某因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被警方抓获。经谢某举报,2016年的5月17号,王鹏在家中被深圳森林公安人员带走,45只鹦鹉也全部被查获。
认为丈夫含冤,妻子把事情发布到微博之后,立刻被大量转发和评论。而之后王鹏一审被判五年有期徒刑,更是被不少网友认为量刑过重。
上诉之后,一向安于做家庭主妇的妻子开始在律师的帮助下,学习查阅法律资料,他们发现,中文版的《公约》附录中包含很多生僻字,没有图片对照,很难把活鸟和名称对上号。他们认为,人工饲养繁殖的鸟,不应该被划为野生动物范畴。
王鹏的辩护律师斯伟江称:“还不止王鹏,可能成千上万像王鹏这样的人,他根本就不知道买卖的鹦鹉是属于野生动物,自己养出来,不知道买卖的动物,不仅是野生动物,而且还是国家保护动物,买了两(只)要判刑。”
专家:保护属性不因饲养而改变
然而,多位鉴定专家的证言都表示,凡是受保护的濒危珍贵野生动物,只要还具有该物种的生物学特征,不管是否人工饲养,都属于该物种本身,而且不会因为是否人工驯养而改变它受重点保护的法律属性。警方提供证据也显示,王鹏曾在微信和qq群中多次发布出售鹦鹉的广告。二审最终判决王鹏构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但认为一审量刑过重,将有期徒刑“五年”改判为“两年”。
依照羁押折抵刑期的规定,王鹏将于今年5月16号刑满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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