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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央行行长易纲谈金融业开放原则及六大措施 (Read 102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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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在博鳌亚洲论坛上,易纲表示金融业改革开放要遵循三个原则:一是金融业作为竞争性行业,应当遵循国民前待遇原则和负面清单原则;二是金融业对外开放要以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和资本项目可兑换向符合;三是金融业改革开放要与防范风险并重,与监管能力相匹配。

谈及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措施,央行行长易纲表示,到6月30日,六项措施大部分落实。具体包括:
1.取消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内外资一视同仁;允许外国银行在我国境内同时设立分行和子行;
2.将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人身险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上限放宽至51%,三年后不再设限;
3.不再要求合资证券公司境内股东至少有一家是证券公司;
4.为进一步完善内地与香港两地股票市场互联互通机制,从5月1日起把互联互通每日额度扩大四倍,即沪股通及深股通每日额度从130亿调整为520亿元人民币,港股通每日额度从105亿调整为420亿元人民币;
5.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来华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和保险公估业务。
6.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与中资机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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