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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教科书式耍赖”肇事案将开庭 受害家属未签署谅解书 (Read 144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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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备受关注的唐山“教科书式耍赖”事件又有最新进展。2018年5月25日,受害人之子赵勇告诉界面新闻,肇事者黄淑芬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将于6月1日在唐山市丰润区法院公开审理,“但并不涉及民事赔偿。”丰润区法院工作人员证实了上述消息。赵勇称,黄淑芬仍然拖欠76万余元赔偿款没有支付,自己从未跟其签署交通事故谅解书。
  界面新闻此前报道,2015年10月,唐山男子赵勇的父亲赵香斌遭遇车祸,历经数次手术后成为植物人,而肇事司机黄淑芬两年来既未主动承担医疗费也没有真诚道歉,直至法院判决下达,黄淑芬仍然以种种“老赖”行径拒绝赔偿交通事故的各项损失85万余元。
  在赵勇上传至微博的视频中,黄淑芬曾向他表示自己宁愿坐牢,“坐牢就不用还钱”。此后,黄淑芬被称为“教科书式耍赖”,并引发广泛关注。
  2017年12月1日,赵勇发布微博称,其父亲抢救无效去世。随后,赵勇将情况告知交警及法院。为追责到底,赵勇在与家人商量后,同意法医对父亲进行尸检。据唐山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出具的法医病例鉴定书显示,死者赵香斌系因交通伤致特重型颅脑损伤后长期处于植物生存状态并发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依据伤后医院病历记录,死者原发伤的部位及特点符合交通伤特征,其发生、发展及死亡的转归过程与交通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鉴于这一尸检结果,赵勇决定追究黄淑芬的刑事责任。
  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拘留期间,黄淑芬曾对上述尸检报告提交了鉴定异议书,要求唐山市检察院法医再次鉴定。2018年1月,赵勇收到法医对其父亲赵香斌二次尸检的鉴定报告,称“尸检鉴定结论与第一次一致,可以火化”。与此同时,法院还将黄淑芬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证据材料移送唐山市丰润区公安局,但目前尚未立案。
  赵勇表态拒绝签署任何谅解书。在他看来,这部分赔偿本应是黄淑芬早该履行的,如今面临牢狱之灾时才想到通过赔偿获得谅解,他对此无法接受。“我希望她能自觉一点,把该履行的法律义务都履行了。”
  对于即将开庭的黄淑芬涉嫌交通肇事罪案,赵勇的代理律师岳屾山解释道,根据刑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黄某芬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被交警认定负事故的主要责任(70%),由于之前没有出现死亡后果,尚未涉嫌犯罪,所以没有启动相应程序。
  据赵勇介绍,今年3月30日,法院执行部门执行了黄淑芬63442.95元赔偿款,但目前仍拖欠766492.42元赔偿款未支付,执行的部分是法院从黄淑芬单位的佣金中取得的。
  赵勇对界面新闻记者表示,法院执行局曾查到肇事者女儿刘明月的名下住房有黄淑芬的出资,随后将该住房依法冻结。“如果继续这么僵持下去的话,会考虑起诉,申请依法拍卖。”
  岳屾山说,关于执行方面,此前法院的生效判决已经判定黄某芬还需再赔偿76万余元,此赔偿义务不会因黄某芬被司法拘留(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被追究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而免除。“所谓坐牢就可以不还钱的说法是不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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