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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转自王卫国:互联网金融必须服从金融的法律 - page 2. (Read 1313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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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啊,这是zf要逐渐介入btc了么,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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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吧,我们欢迎,不要让那些黑心的人钻了法律的空子,赚黑心钱
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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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见习记者 薛健聪)2014年以来,监管部门、司法部门和法学研究机构纷纷投入力量,对互联网金融有关的风险、消费者保护、金融犯罪等法律问题展开研究和讨论。中国法学会下属的银行法学会6月21日正式成了中国首个互联网金融法治研究机构。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王卫国在有关仪式上对财新记者表示,互联网金融必须遵循金融的规律,服从金融的法律。

  这个叫做互联网金融法治专业委员会的机构成立的初衷是从推进中国互联网金融法治研究,并计划从今年下半年起,开展从协作攻关到公开论坛的一系列学术活动,并适时发表研究成果。

  该委员会由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王卫国教授担任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中国建设银行副行长黄毅担任顾问。

  王卫国在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称,互联网金融在2103年发展迅猛,不仅对传统金融提出了挑战,也向现行制度开出了问卷。成立互联网金融法治专业委员会的初衷便是通过学术研究,为国家立法、司法和监管部门提供智力支持,以推进有利于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的法治环境建设。

  王卫国表示,目前法学界已就互联网金融法治达成六点共识:第一,互联网金融的基本属性是金融,必须遵循金融的规律,服从金融的法律;第二,互联网金融只有在法治轨道上规范发展,才能健康发展;第三,金融的核心概念是风险,互联网金融也有风险。只有在法律制度的框架下才能有效地管控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第四,互联网金融具有金融业共有的风险特性,尤其是系统传导性。因此,互联网金融必须纳入监管。同时监管也要适应互联网金融的特殊情况和发展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第五,互联网金融作为普惠性金融服务,具有高度的涉众性。接受互联网金融服务的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应当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第六,互联网金融以创新为动力,同时也是创新的动力。互联网金融不仅带来了金融创新的契机,也带来了法制创新的契机。

  与此相呼应的是,作为互联网金融最具人气的应用之一,P2P贷款已经开始出现因监管不力等原因造成的风险。根据财新记者此前的不完全统计,截至2014年3月底,2013年以来共有近90家P2P平台出现问题,问题主要集中在逾期提现、因提现困难或经营不善而倒闭和P2P平台经营者跑路或欺诈。

  作为应对措施,央行牵头制定的互联网金融监管办法即将出炉,确定由银监会牵头对P2P行业监管的研究。也有消息说,证监会、保监会、工信部等部门也会参与其中。

  一位来自中国人民最高法院的消息人士也向财新记者证实,最高院可能将在今年7月就互联网金融监管问题展开专门研究和重点调研,目前该重点调研课题已立项。■

责任编辑:任波 | 版面编辑:田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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