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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德国车站巨型广告牌上大赦国际的公益广告 (Read 884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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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国2014年12月03日讯】(看中国记者周翰音编译报道)据“大赦国际”网12月1日报道,刘萍本是一名中国工厂的工人,因为他人的一次善举,使其转变为反腐活动家。她22岁的女儿廖敏月讲述了她们母女的故事。

刘萍是我的母亲,她是一位善良的普通中国妈妈。

我们非常亲近。大约10年前,我父母离婚了,我选择跟妈妈住在一起。我们从没争吵过,一次也没有。我们以前常常去超市买别人挑剩不要的蔬菜,我从不觉得不好意思。我觉得那是一段温暖而亲切的时光,因为妈妈在我身边。

然而,一个晚上,一切都改变了。那天晚上妈妈为了多赚一点钱,趁着月光在街头摆地摊。因为作为钢铁厂的工人,妈妈月收入只有800人民币。

有闹事者在她的摊位找麻烦,我的叔叔想帮忙,结果被打得头破血流。

地方当局对这件事不管不顾,但有一群律师自愿帮忙解决了这件事,他们没收任何费用。他们的善举让我妈妈开始行动起来,积极提倡工人权利。

在2011年,我读高中的时候,我们的生活再次出现了急剧的变化。

那时,妈妈开始在街上发表演讲,分发传单。为了帮助那些被迫退休的工人,她还尝试以独立候选人的身份参加为当地人大的竞选。她一次离家好几天。

当时有陌生人到我家门口来,现在我意识到他们是便衣警察。我担心我妈妈,特别是每当我联系不到她的时候,因为那通常意味着她遭受了打压。我开始反对她做的一切,并想尽办法阻止她。警方和地方党政官员也想通过我让她停下来。

我不知道她参与了什么活动。她为了保护我,从没告诉我与那些相关的事。而邻居间有传言说我妈妈图谋不轨,我也开始相信那些话了。结果,我和妈妈的关系变得极为紧张。

去年,我妈妈和另外两个反腐败活动家在举行一个小型私人聚会时被逮捕了,他们挂了一条横幅,上面写着:要求政府官员公开自己的资产,如房地产还有投资。在那之后,我对中国共产党丧失了信心,我在网上发表了一封公开信,宣布退出中国共产党。我准备好了面对后果。

我母亲和另外两人被认为是与维权活动家组织的新公民运动有关联。她被判处六年零半个月的有期徒刑,我震怒了。我在网上发表了另一封信,表明自己对中共的深感失望。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一直在反思我先前对母亲维权行动的态度,我为自己试图阻止她而深感内疚。我想到,妈妈以及其他维权运动家所面临的,居然是我们的冷漠和怯懦。

现在我已经可以坦然接受媒体关于妈妈的采访。我的护照被吊销,在以前的工作上还面临着来自政府的压力,但我不害怕因此带来的任何受到伤害。毕竟,我只有这一位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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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确实是搞了不少冤假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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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萍(1964年12月2日-),女,中国江西省新余市人,中国著名维权人士,“草根”活动家代表人物,新公民运动参与者。就职于江西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设备材料部,2009年12月下岗退养,一直为带薪休假和享受加班工资而维权。2010年11月参与营救因刘晓波获诺贝尔和平奖被绑架到新余的纪录片导演华泽 [1][2]。2011年参选人大代表引发广泛关注[3]。2011年曾组织网友强闯山东东师古村探望陈光诚,并在乌坎事件中赴乌坎支持村民维权。2013年4月在新余市组织举牌要求官员财产公示,并因此被捕。2014年6月18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4]。

2011年独立竞选人大代表事件[编辑]
2011年5月,新余钢铁厂区人大代表选举,刘萍觉得作为一个普通工人维权太难,产生了竞选人大代表的想法,并得到很多市民和同事的支持。自4月开始在公共汽车、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超市等场所公开演讲从事竞选活动[3]。5月12日,刘萍被­警方警告并带走。5月1­3日下午,新余官方召开紧急维稳会议,协调对策。

2011年5月14日,江西省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选举工作指导组办公室主任杨剑云表示,刘萍未被列为候选人,是因为联名推荐她的人数不够选举法的要求[5]。但刘萍表示正式联名推荐人数有15人超过法定十人以上的规定,这15人都被警方约谈。杨剑云并透露,2010年7月至10月,刘萍先后3次进京上访,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训诫三次;并因此在10月被新余市袁河公安分局拘留10日[5]。

刘萍获得了众多网民的支持。比如知名草根博主李悔之亲赴新余采访刘萍并发布视频。著名学者于建嵘在新浪微博高调表示支持刘萍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并在家等待新余警方跨省约谈。

在新余市同时试图参选的独立候选人还有魏忠平。

新余独立候选人事件引发了2011年中国各地独立候选人参选人大代表的风潮,比如李承鹏等。



2013年财产公示活动[编辑]
在独立候选人事件之后,刘萍参与并组织许多公民活动,也时常受到官方骚扰[6]。

2013年中国各地出现公民走上街头举牌要求官员财产公示的活动。4月21日刘萍、魏忠平、李思华等组织十余人在新余市举牌声援被拘捕的丁家喜等公民并要求官员财产公示。4月27日晚被国保从家中带走,魏忠平与李思华也随后相继被拘捕。5月7日,新余市公安局向刘萍家人发出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刑事拘留通知书[7]。刘萍的罪名后被改为“非法集会”、“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及“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8]。包括张雪忠、郑建伟、庞琨在内的六位律师主动为刘萍三人提供辩护服务。

2013年10月中旬举行庭前会议,六名代理律师在会后发布声明,认为三名被告人遭超期羁押,法官严重侵犯了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同时控告三名合议庭成员严重侵犯被告人合法权利和渎职行为。2013年10月28日,刘萍等三人案件开庭。开庭前多位证人及声援者遭当局控制[9]。刘萍女儿的微博帐号也数次被封。最终刘萍的代理律师为杨学林与斯伟江。

2014年6月18日,新余市渝水区法院以"寻衅滋事","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以及"扰乱公共秩序"三项罪名判处刘萍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4]。其中"寻衅滋事"罪名取代了检方原先的"非法集会"罪名[10]。与刘萍同案宣判的魏忠平以同样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李思华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11]。案件审判长为袁失复,审判员为肖落根与刘素梅。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刘萍案是2013-2014年中国新公民运动系列案件最先开庭的案件,但此案的宣判却是在许志永,丁家喜等案件宣判之后。



评价[编辑]
与刘萍相识十多年的刘喜珍说,刘萍为下岗工人争取权益付出了努力,她希望出庭为刘萍作证[9]:

“我就是出庭为刘萍说话,因为刘萍为我们新钢公司下岗的员工,争取了权益。因为新钢强迫员工内退,一个月只能拿三四百块钱,连吃饭都不够,刘萍带领两千多人去维权,为下岗工人争取到利益,把工作提高到八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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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amnesty.de/files/ai_brief_liu_ping_500x500.gif

这张图片出现在德国车站巨型广告牌上,昨天出门时候看到的,大赦国际的公益广告,号召世界人们关注中国良心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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