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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仿真枪小贩拒绝撤诉求判"无罪" 曾被判刑10年 (Read 385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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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记者曹晶晶 小贩卖20支仿真枪被判十年后撤诉一案再起波澜,在越秀法院准许越秀检察院撤诉的情况下,小贩王国其为了拿到无罪判决,出人意料地坚持上诉,案件将于4月21日在广州市中院二审开庭。据此,案件在经历了一审、二审、再审、复核、重审一审、马上迎来重审的二审程序,这是该案件六年来的第六次审理。
  在检方撤诉后反而上诉
  2009年10月,在广州一德路玩具市场卖了一个月仿真枪的王国其被警方带走,让他意外的是,他摆摊贩卖的20支仿真枪,有18支被鉴定为真枪,而这些枪在他眼里,不过是一些伤不了人的玩具。
  随后,越秀区法院一审认定王国其非法买卖枪支18支,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广州市中院在二审里也维持了这一判决。2012年8月,王国其的命运出现了转机—广州市中院启动了案件的再审程序,八个月后,刑期从原来的十年改成了四年,由于改判的刑期低于法定刑以下,案件要经过广东省高院复核,由最高院核准才能生效。
  2014年6月,广东省高院裁定撤销一审、二审、再审结果,发回一审判决的法院—越秀法院重审案件。在重审期间,越秀区检察院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王国其的起诉,越秀区法院裁定允许撤诉。
  王国其并未满足于检察院撤诉的结果,他在法院裁定后判决的第九天提交了上诉状。记者看到,王国其在上诉状中要求撤销越秀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法院改判涉案的仿真枪不属于枪支、王国其并无非法买卖枪支的主观故意,并据此判决其无罪。
  “撤诉后从理论上讲,还有重新起诉王国其的可能性,如果是无罪判决,对王国其的心理抚慰会好很多,也算是对六年六审有个交待。不过,两种结果的国家赔偿机关没有改变,都是广州中院,因为是中院的二审生效判决让王国其坐了四年牢。”王国其的辩护律师周玉忠分析。
  至于撤诉的原因,越秀检察院提交给越秀法院的申请中写的是“证据发生变化”。“这案件的证据五年没一点变化,不知道越秀检察院所说的证据变化是什么?”周玉忠表示不解。南都记者曾试图联系越秀检察院的主办检察官,但得到的回复是案情过于复杂,不方便接受采访。至于以后会不会重新起诉王国其,越秀检察院也表示不方便透露。
  周玉忠表示,王国其的案件非常特殊,在他职业十几年生涯里,还是第一次看到检察院撤诉后,被告人继续上诉的情况。一般程序性二审案件都是法院书面审理,广州中院这次决定开庭审理,也说明了案件的特殊性和重要性。
  本次审理不判决是否有罪
  今年3月初,广州市检察院的办案人员与王国其见面,询问了案情及王国其的诉求。王国其依旧表示希望拿到无罪判决:“撤诉总感觉有些不清不楚的,我还是想拿个无罪的判决书,还想让法院说清楚,我卖的仿真枪到底是不是枪。”
  据一名检察官分析,广州中院本次的二审主要审理越秀法院裁定的合法性,为程序性审理,因此,不会宣判王国其有罪或者无罪。如果广州市中院认为越秀法院的裁定没有问题,将维持一审裁定。如果广州市中院认为一审裁定有问题,将撤销一审裁定,发回越秀法院重审。届时,越秀区法院将重新判决王国其是否有罪。
  焦点
  鉴枪标准收紧 仿真枪变“真枪”
  什么是枪?什么是仿真枪?王国其是在监狱里才搞清楚的。根据《枪支致伤力依据》、《仿真枪认定标准》等规定,现行具体的区分标准是枪口比动能:0.16J/cm 2
  新旧标准相差近十倍
  此前,枪的鉴定标准适用的是公安部2001年8月出台的《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其中规定:将枪口置于距厚度为25.4m m的干燥松木板1米处射击,当弹头穿透该松木板时,即可认为足以致人死亡;弹头或弹片卡在松木板上的,即可认为足以致人伤害。具有以上两种情形之一的,即可认定为枪支。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仿真枪的制造越来越泛滥,威力也越来越大,国家开始加大管理力度。
  2007年10月公安部出台了《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依据》,其中第3.2条规定:未造成人员伤亡的非制式枪支致伤力判据为枪口比动能1.8J/cm 2。
  旧的鉴定标准在2010年被彻底废止。新旧规定之间的差别到底有多少?中国刑警学院、福建警察学院的三名刑事专业科技人员曾经做过研究,认定《枪支致伤力依据》的1.8J/cm 2标准仅为原标准的1/10左右。而王国其犯案的时候恰恰就是新旧两个鉴定标准都有效的时间段内。
  中国公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志军在2013年发表的论文《枪支认定标准剧变的刑法分析》一文指出,官方的新标准与民众的普遍认知相差悬殊。
  部分仿真枪达到新标准
  周玉忠指出:“公安部大幅度收紧枪支认定标准,客观上使得刑法中有关涉枪、涉武器的数十个条款的适用机会大增。”
  陈志军在论文《枪支认定标准剧变的刑法分析》一文中指出,2010年至2012年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审理的10起涉枪案件中,接近90%被控“非法持有枪支罪”的案件皆起因于仿真枪的贩售和储藏,均是在查获仿真枪时发现其中部分达到了枪支鉴定标准,当事人因此被控以涉枪犯罪相关罪名。
  经过南都记者查询,2014年7月9日,山东青州法院认定景某非法买卖15支仿真枪为真枪,一审判处十年;2014年3月20日,辽宁高院对买卖同类枪417支的陈某作出维持一审13年有期徒刑的二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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