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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落马官员10年间边升边卖官:受贿2万让人当上副局长 (Read 166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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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在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当副区长直至当上辽宁省国资委纪委书记十年间,刘凯向20名官员子女和4名官员直系晚辈亲属卖官,行贿者相当一部分是区级官员,包括区政法委书记、区人大副主任、区政协副主席、区城建局党委书记、区教育局党委书记等。
如时任抚顺市新抚区人大副主任李某的儿子大学刚毕业,其父行贿后,区组织部在刘凯的安排下,4年间迅速让李某之子当上了新抚区团委副书记。如抚顺市第四粮库负责人杨某的女婿薛某,向刘凯行贿2万元后,当上了抚顺市新抚区发改局副局长。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独家获悉,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刘凯有期徒刑9年,涉案官员也都受到查处。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新任辽宁省委书记李希到省纪委调研时说,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书记的政治责任,没有理由推卸。查处刘凯,彰显了辽宁省惩治腐败的决心不减、力度不减。
据《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报道,当地纪委干部也表态说,查办案件期间恰逢中纪委提出了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它的核心精神是挺纪在前、管住全党,它是有力武器,我们有信心把它用好,而且会越用越好。
20位官员子女 送钱后调入政府部门或升迁
经检察机关指控,2003年2月至2013年9月十年间,,刘凯在担任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委副书记,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政府区长,抚顺市新抚区委书记,抚顺市胜利经济开发区党委书记,辽宁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纪委书记、党委委员期间,收受财物折合1249.8745万元。
今年2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刘凯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一位参与办案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审判决后,刘凯未提出上诉。
已查实的细节显示:刘凯共收受114人的贿赂,且多数与他卖官有关,送钱者大部分都是为子女或亲属获得一份“铁饭碗”工作。
父母通过送几万、数十万元不等的贿赂给刘凯,子女即可进入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更值得注意的是,经父母行贿进入当地“官场”的,官员子女或其他晚辈亲属有24位,其中男孩18人,女孩6人。
辽宁省抚顺市一位要求匿名官员告诉法晚记者,刘凯执政新抚区期间,只要能直接找到刘凯,又愿意花钱,就可以“买到”一个政府部门工作的岗位。
“领导的孩子3至5万元,基层官员的孩子5至10万元,领导干部工作提拔10至30万之间,这都成了潜规则了,很多人都知道。”该人说。
人大副主任行贿区长 儿子4年当上副书记
2007年,时任抚顺市新抚区人大副主任李某找到时任抚顺市新抚区长、区委副书记刘凯。
李某的儿子刚毕业,李某希望刘凯能给儿子安排个工作,刘凯答应了。
两三个月后,李某儿子被安排到区委党校工作。2008年春节前,李某来到刘凯办公室送给他5万元。
2011年初,李某再次找到刘凯帮其儿子调动工作。同年4月,刘凯安排李某儿子担任了新抚区团委副书记。为此,李某送给刘凯女儿白金手链一条。
抚顺市新抚区人事局有关负责人证实,其按照刘凯要求将李某儿子的工作进行调动并不符合程序。
时任区人事局局长的林某证实,他按照刘凯要求,将李某儿子调入新抚区区委党校工作,但该调动并不符合正常流程。
时任新抚区组织部常委、组织部长韩某也证实,他是按照刘凯要求,选拔任用李某儿子为新抚区团委副书记。
涉案143人 已陆续被纪委处理
刘凯贪腐案,涉及143人,且多数为政府官员。
抚顺市一位政法系统官员告诉法晚记者,对涉案人员的处理,几乎与刘凯案的审理同时进行。目前,所有的涉案人员都已受到相应处理。
这位要求匿名的官员说:2015年9月29日,抚顺市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开始接手查处刘凯案的143名涉案人员。
据《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报道,抚顺市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邓子龙坦言,案件涉案人员众多,对当地来说不啻于“政治地震”,区委区政府的正常工作都受到一定影响。市纪委确定了四个处理层次,即党纪政纪处分、免予处分、诫勉谈话、批评教育,同时,根据情节和数额,给予相应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报道称,抚顺市纪委常委张艳表示,欣慰的是,绝大多数被处理的党员干部能够正确认识问题,放下包袱投入正常工作中,“政治生态的不断优化,也将为地区长远发展注入正能量”。
落马前 身为纪委书记要求下属“做好监督”
作为纪委书记,刘凯曾多次在公开场合要求别人“自查自纠”、“做好监督”。落马前一天,刘凯还发表讲话,称各省属企业纪委(纪检组)要“有的放矢做好监督”。
第二天,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辽宁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纪委书记刘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从当副区长开始卖官 之后步步高升
刘凯向官员晚辈亲属卖官,从他2005年春节前当抚顺市新抚区副区长、区委副书记时开始。
当时,新抚区新抚街道办事处工委书记翁某送刘凯5万元,让他为儿子郭某安排工作,之后,其子调入新屯街道办事处。
2006年,刘凯升任抚顺市新抚区长、区委副书记。同年9月,抚顺市新抚区区委党校的一位官员徐某找到了刘凯,送给刘凯2万元。
徐某证实,其送钱是请刘凯帮女儿安排一个正式工作,后来在刘凯的帮助下,其女儿被安排到新抚区环卫处工作。
时任新抚区人事局局长林某证实其按照刘凯要求将徐某女儿安排新抚区环卫处工作,但该调动并不符合正常流程。
2006年上半年,时任抚顺市新抚区城建局书记袁某找到刘凯,送其20万日元,希望刘凯解决儿子的工作。时任新抚区站前街道党工委书记证实,按照刘凯的嘱咐,其安排袁某儿子担任站前街道主任助理。
同年,抚顺市新抚区福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张某为感谢刘凯将其儿子安排到事业单位工作,送给刘凯2万元。
2006年4月、2007年底,抚顺市新抚区纪检委的刘某为感谢将其儿子安排到殡葬执法大队工作,分两次送刘凯3万元。
2006年10月,抚顺市新抚区千金街道工委书记李某为感谢刘凯将其儿子安排到检察院工作,送给刘凯10万元。时任望花区委书记孙某及时任望花区检察院检察李某证实,其按照刘凯请求,将李某儿子安排到望花区检察院工作。
2007年10月,新抚区政法委副书记赵某为解决女儿的工作和编制找到刘凯,送他3万元,赵凯通过时任抚顺市抚顺县委书记郑某,将赵某的女儿调入抚顺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
当上区里一把手后 卖官更猖獗
2008年,刘凯已经是新抚区的区长、区委书记,名副其实的一把手。
2008年春节前,时任抚顺市新抚区东公园街道党工委书记兼人大工委书记刘某为感谢刘凯将其儿子安排到新抚区统计局工作,到刘凯办公室送其10万元。
2008年5月,抚顺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官员齐某请托刘凯为某儿子安排工作,一个月后齐某儿子到新抚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上班,之后刘凯在办公室收了齐某给的内存3万元的银行卡。
2008年8月,刘凯将新抚区机关事务管理办工作人员富某的女儿安排到统计局工作,收受5万元。
2009年初,刘凯接受抚顺市新抚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吴某请托,将吴某的女儿安排到新抚区环卫处工作,收受5万元。
2009年,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原党委书记秦某找到刘凯,为自己的小舅子陆某请托工作的事情。陆某原本只是一名司机,但通过非正常流程,他调入新抚区永安台街道办事处工作,还解决了正式参公编制。为此,其送给刘凯5万元。
2010年10月,抚顺市某政府部门官员刘某,为感谢刘凯将其儿子安排到园林处工作,送给刘凯5万元。
2012年11月,抚顺市新抚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某获得提拔,其女儿的工作也被如愿安排,为表感谢,其送给刘凯5万元。
中共抚顺市委组织部文件,证实王某女儿2009年9月进入抚顺市第五十中学工作。但新抚区教育局局长证实,王某女儿到抚顺市第五十中学当老师,并没有参加考试。
2012年,新抚区教育局局长王某为感谢刘凯将其儿子安排到政府机关工作,行贿5万元。
2012年10月,抚顺市胜利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齐某求刘凯为儿子安排到开发区建设局工作,为表示感谢送刘凯3万元。
同月,抚顺市新抚区政协副主席李某为帮儿子解决副科级待遇,送刘凯5万元。
2012年8月、2013年3月,抚顺市新抚区千金乡乡长李某为请刘凯帮其儿子调到抚顺矿务局总部,分两次送给刘凯10万元。
2013年,千金乡政府财税所所长为请刘凯帮自己儿子安排工作,请他人转交刘凯10万元现金及存有10万元的银行卡一张。
当上省级国资委纪委书记 仍在卖官
2013年8月,刘凯调任辽宁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纪委书记。
此时,新抚区千金乡丁家村主任刘某请刘凯帮其女儿安排工作,在刘凯家中送给刘凯共存有人民币15万元的银行卡两张。
收钱后,刘凯亲自给时任新抚区区委书记和区长打电话,以其侄女找工作为由让两人安排。随后,刘某女儿获得事业编制。
除为子女行贿 官员也为直系晚辈买官
上述20名官员,是在为子女行贿买“铁饭碗”。除此之外,还有4名官员是为直系晚辈进入政府部门工作而行贿。
2008年11月,抚顺市离休干部活动中心主任为感谢刘凯将其儿媳安排到财政局工作,送去3万元。
2009年上半年,时任抚顺市新抚区审计局局长石某为感谢刘凯帮其侄子解决了东洲区老虎台街道正式编制,行贿3万元的财物。
2011年7月,抚顺市体育局副局长王某为了给侄子安排工作找到了刘凯。其侄子被安排到新抚区动迁办后,刘凯在办公室内收受王某2万元。
2011年末,抚顺市第四粮库负责人杨某的女婿薛某希望调任抚顺市新抚区发改局副局长。其向刘凯送了2万元后,如愿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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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地产商人10万港币、帮人调整岗位未遂,山西省运城市委原书记王茂设的秘书台俊民被判犯受贿罪但免予刑事处罚。近期,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二审刑事判决书披露了上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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