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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119条违法广告还要等自查自纠吗 (Read 108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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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27, 2017, 10:10:11 PM
#1
12月26日,中国商业联合会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通报对全国电视、网络等虚假广告购物信息的最新监测,共有119条涉嫌严重违法违规。其中食品、药品、保健品等电视购物片涉嫌虚假宣传现象突出,多达82条,占此次监测违法广告的68.9%。中粮塔原红花籽油、罗曼河谷荣耀1917纪念金标干红、藏蜜青藏野党参花蜜、通心降压方、多森蛋白生物洗涤酵素、多喜来高浓深海鱼油、胡庆余堂灵芝孢子粉等“榜上有名”。

  有个人尽皆知的现象:面对假货,消协的嗓门儿再高,也不如执法执罚秀一次肌肉。同理可证的是,面对违法违规广告,媒购委的举证再给力,终究也是隔靴搔痒,徒劳无功。

  这些年,违法违规广告从无禁绝:从当年的“劳斯丹顿”“八星八箭”到今天的“酵素灵芝”“鱼油海参”……检索资料可知——2011年,媒购委发布第11次行业通告,“炮轰42则电视违法广告”;2012年,媒购委“通报了30则违法广告”……时过境迁,2017年的涉嫌严重违法违规广告条次竟然达到119条。这究竟是变本加厉还是集中爆发?

  更叫人无言以对的是,早在2014年第27次行业通报中,媒购委就毫不客气地指出,“以上(涉嫌违法违规)广告的特点是,大话说尽,谎话连篇,普遍采用新闻访谈的禁播形式,主持人参与,专家证言,消费者现身说法宣传疗效,保健品治百病等等。”再比对一下今年刚刚曝光的中粮塔原红花籽油、冰岛进口野生海参组、罗黄降压片等“事主”,恐怕只能用一句广告语总结陈词——“还是原来的配方,还是熟悉的味道!”

  作为“中国目前唯一经民政部批准成立的全国性媒体购物行业的社团组织”,媒购委的点名已经仁至义尽;或者说,就像审计监管不能代偿司法监管的责任一样,作为社团组织的媒购委,公众显然不能逼着它行使行政监督的责任。

  真正的问题无非就两个:第一,媒购委年年义正辞严地曝光,要挣钱的媒体平台装聋作哑也就罢了,市场监管和舆论监管部门何以作壁上观?第二,严重违法违规的广告,导致消费者延误病情的恶例不胜枚举,如此谋财害命,纪检监察部门恐怕不能忍视不管。

  新广告法实施也不是一两天了,小商小贩的问题固然要穷追猛打,广而告之的症结反倒隐身不见?2016年,杭州方林富炒货店因为栗子的外包装牛皮纸袋上面写着“杭州最好的炒货店铺”,被当地市场监管理部门发来一纸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停止发布使用顶级词汇的广告,并处罚20万元。此事一度在全国引发热议。不管怎么说,舆论还是良善地认为,这是新广告法“不留情面”的好做派。然而,面对“119条涉嫌严重违法违规”广告在全国电视、网络等媒体狂轰滥炸之时,法律如果毫无作为、司法如果很没脾气,难免让人有“抓小放大”的选择性执法错觉。

  119条涉嫌严重违法违规广告,只怕也是冰山一角。如今,这个烂盖头被媒购委揭开来了,莫非还要继续等着媒体机构自查自纠?今年,戏精一样的“老神医”已被轰下台了,这些虚假广告主们的问题几时方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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