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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食药监总局:12批次中药饮片黄芪不合格,已查封扣押 (Read 264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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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这次的检查中,应该是动了真格的,查封扣押及时,不然又要危害多少人的生命健康。期待药监局能像交警一样,成史上最严药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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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恶心了啊这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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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一定要严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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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消息: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徐州彭祖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生产的12批次中药饮片不合格。
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徐州彭祖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徽惠隆中药饮片有限公司、青岛天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威海仁济中药饮片厂、河南聚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岳阳天香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广东恒祥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新兴县永祥中药饮片厂有限公司、广西贵港市神农药业有限公司、广西同福堂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玉林参宝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的12批次黄芪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性状。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表示,对上述不合格中药饮片,相关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并进行整改。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生产企业所在地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条等规定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三个月内公开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相关情况及时报告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指出,在立案调查工作中,企业对产品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向所在地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由当地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企业生产销售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情况通报被抽样单位所在地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被抽样单位所在地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对不合格产品真实性异议的通报后,要立即立案调查,追溯产品来源。如确属标示生产企业生产的,由相关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生产企业从重处罚。
(原题为《国家食药监总局:12批次中药饮片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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