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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14.5万台联合收割机麦收期间免收车辆通行费 (Read 104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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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免征收车辆通行费,并规定联合收割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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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山东省小麦收获开机仪式暨小麦生产全程机械化现场会在济宁市嘉祥县举行,拉开了我国第二大小麦主产区夏粮机收工作序幕。据省农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三夏”,山东计划上阵小麦联合收获机14.5万台,收获小麦5700多万亩。
   为保障今年夏季农业机械跨区作业顺利实施,省交通运输厅日前下发《关于对夏季农业机械跨区作业有关车辆暂免征收车辆通行费的通知》(下称《通知》),对于参加夏季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凭《2017年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在《作业证》有效期限内,暂免征收车辆通行费,并规定联合收割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通行。
   《通知》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省农机局、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农业机械跨区作业的通告》相关要求制定。对跟踪夏季农业机械跨区作业的技术服务车,凭《二〇一七年山东省夏季跨区作业技术服务车通行证》,2017年5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暂免征收车辆通行费。各收费公路收费站点对通行本站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经审验《2017年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无误后,予以免费放行。

  按照《通知》要求,对通行本站的技术服务车,要认真审核《二〇一七年山东省夏季跨区作业技术服务车通行证》,并与《2017年夏季跨区作业技术服务车信息表》所列车牌号码核对相符后予以免费放行。高速公路出口收费站收费员对其按“其他免征—联合收割”键放行,各站要做好相关记录工作。对审核中发现证车不符、证件内容填写不完整、涂改证件、超过免通行费期间或其他违反规定的车辆,要按规定全额征收车辆通行费,同时没收其《作业证》或《通行证》逐级上缴省交通运输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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