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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农民工为省钱搭伙做饭, 市监所: 叫你私开食堂, 先罚个15万! (Read 104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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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做法都能罚钱,这叫老百姓怎么敢聚餐,这样的法规居然出现,难道就不能便民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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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伙吃饭也叫私开食堂,监管所果然是“人才”啊, 什么都能罚款,真的是人才辈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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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大前年我们六七个临时工在常州一个多月自己开火做饭,尼玛我做菜好吃,当时可都是凑钱给我买菜做饭的啊!幸好不是在大南京!吓死宝宝了!多奇葩的城市,咳,咳,这执法者脑袋让驴蹄了,让门挤了,人肉一下这几个执法的,拿着人民赋予他的权力来加害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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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利润真的很大,所以一般都是领导的亲戚才能插上手,员工食堂还不算啥,学校和医院的食堂那真是肥的流油。你挡了别人的财路,自然会被欺负。花十五万够雇人打死这几个王八蛋的了,交什么罚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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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南京这次又要出名了,我都不敢请人在家聚餐了,请问多少个人聚餐算是私设食堂?南京人脸都被丢光了!关注大南京,传播负能量。南京作为全国道德沦丧急先锋,闻名遐迩! Grin悲催的一逼。
大南京果然是人才辈出的地方啊,彭宇案,宝马案,又来一个食堂案,这是要把国人的那点道德嚯嚯完啊。几个最臭名昭著的案件竟然都集中在同一个地方,不得不说那里当官的都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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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南京这次又要出名了,我都不敢请人在家聚餐了,请问多少个人聚餐算是私设食堂?南京人脸都被丢光了!关注大南京,传播负能量。南京作为全国道德沦丧急先锋,闻名遐迩! Grin悲催的一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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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为了承接一项工程,柳先生和十几名同事和工人来到了南京,租住在建邺区的几个住宅小区内。因觉得快餐不卫生,又贵,几个人一商量,决定采用AA制自己做饭。

由于电焊工张师傅手艺不错,所以大家一致决定把钱给张师傅保管,平时由他给大家买菜做饭,最多的时候也就十几个人在一起吃饭。

不料,11月份,建邺区市场管理监督局上门进行检查时,要求柳先生等人不得在出租房内做饭,并在12月21日开除了一份罚单,上面显示柳先生等人属于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的行为。并认定其违法收入为一万四千元,加上10倍大罚款,总共要处罚十五万多元。

这让柳先生大呼冤枉,虽然这张罚单是开给公司的,但公司表示这是员工的个人行为,由员工自己买单。

柳先生对此表示很不能理解:我们一没盈利二没出售,只是几个人凑钱自己做饭,怎么就变成了经营行为了。

为此,柳先生等人来到了开具处罚说明书的沙洲食药监所,希望了解情况,免除处罚。但是负责人却表示,柳先生等人的行为定为开办员工食堂,必须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后来记者帮忙咨询了鼓楼区市场监督局,工作人员表示,吃饭规模很小,并且是在民宅之内,搭伙做饭并不需要办理证件。

目前,柳先生等人已经就处罚提起了申诉。

小伙伴们,你们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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