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岛:17条新政助推新旧动能转换 鼓励在职人员创业
半岛全媒体记者 肖玲玲
目前,全市将进入新旧动能转换加速期,新的经济结构和增长格局将逐步形成。7月3日,市人社局出台《深化改革创新助推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包括制定新业态就业政策、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完善搬迁关闭等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办法、实施“同城通办”服务行动等17条具体工作措施。着力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对全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这一中心工作和重要任务的引导、支撑和保障。
制图/谭云滨
搭建新业态就业岗位
信息发布平台
《方案》指出,青岛将制定新业态就业政策,研究新业态就业和劳动用工特点,搭建新业态就业岗位信息发布平台,完善就业、职业培训等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新经济就业创业人员,享受现行创业担保贷款、职业技能培训等扶持政策,增强新经济带动就业创业能力。实施企业用工定点监测和失业预警制度,在全市抽样选取3000户企业,建立企业用工监测网络直报平台,及时掌握企业劳动用工动态变化。
同时,完善创业孵化模式,建立创业引导机制、搭建互联网移动培训平台,改进创业扶持政策,研究设立大众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创业投融资平台发展,撬动社会资本扩大创业扶持资金规模。深化“全链条式”创业孵化载体建设,形成覆盖失业人员、大学生、军转人员、博士、高层次人才、顶尖人才等各类创业群体的创业孵化体系。此外,将推动新业态企业、行业组织与劳动者就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等开展集体协商、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制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办法和管理措施,完善个人社保申报登记、缴费和资格审查办法。使用社会信用统一代码,取消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社会保险登记证,建立适应“多证合一”的社会保险登记制度,保障新产业新业态从业者参保权益。
实施在职职工
职业技能提升计划
《方案》指出,要坚持事前对接、精准服务,健全劳动关系调整和职工分流安置制度,指导搬迁、关闭、改革、改制等企业妥善分流安置职工,保障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保障失业职工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及时实现就业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同时,发挥失业保险基金作用,实施在职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实施制造业、服务业等传统行业改造提升职业培训行动,建立企业、社会、政府共担成本的职业培训制度,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进一步提升人力资源素质。统筹兼顾企业成本承受能力和保障职工劳动报酬权益两个方面,适当确定企业工资指导线。支持企业与职工集体协商,科学合理调整职工工资水平。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等社会保险缴费费率,助推经济发展新动能发展壮大。
此外,推广海尔“人人创客”模式,挖掘新旧动能转换过程中企业自身的创新创业潜力。明确并规范此类企业用工关系,鼓励企业在职人员创业创新。完善职业技能竞赛制度,出台在职创业创新政策,引导在职人员积极创新创业。
面向全球实施
五大人才集聚行动
青岛将完善人才集聚流动机制,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破除制约人才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激发人才流动活力,为新动能培育提供人才要素支撑。
《方案》指出,围绕新旧动能转换需要,青岛将面向全球,实施顶尖人才、领军人才、海外人才、“双高”人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基础人才等五个人才集聚行动,深入实施博士后培养留青计划。建立外籍雇员制度,出台做好新形势下外国人才引进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有竞争力的国际人才集聚制度。建设国际高端人才及智力成果信息发布平台,实施资深海归来青计划、外籍留学生留青计划,推进人才智力跨国转移。放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限制,解决海外回国(来华)人才办理户籍、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建设国际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优化人才落户政策,鼓励各类人才在青聚集。
另外,全面推进“去行政化”的事业单位职员制改革,鼓励事业单位对内设机构采取更加灵活的管理方式,建立完善新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机制,激发事业单位创新动力和内部人员活力。
青岛市还将改革人才服务体制机制,建设综合性、门户性、便捷化的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加快人才信息化建设,构建人才大数据,探索推行人才定制服务模式,建立人才“点对点”公共服务制度。完善积分落户制度。实施“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制度,加强专办员队伍建设,畅通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为创新创业提供智力支撑。
争取2018年底全面实现
公共服务事项网办
围绕全市新旧动能转换大局,青岛市将不断改进完善组织保障、政务服务、法规政策等方面的制度建设,为“四新”成长发展营造有利的制度环境。
首先建立重大项目就业联动服务机制。对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实施分类对接、靶向服务,做到“未开工的跟进度、已开工的挖岗位、已建成的抓配置”,靶向实施特色招聘、人力资源配置、培训对接等精准服务,不断提升就业培训对重点建设项目的服务效能。同时,推行“互联网+政务”行动,全面实行并联审批管理,限时办结制度,提高工作协同性,争取在2018年底全面实现公共服务事项网上预约、审批、咨询、服务,办理类公共服务事项70%以上达到三级标准、40%以上达到四级标准。健全实体服务体系,实现各类经办服务平台之间实时互联互通,建立部门间协作机制,尽快在全市实现各类服务事项同城通办,畅通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实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单点登陆、全网通办”,持续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响应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