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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宝宝在泳池大便 家长被罚200 (Read 306 times)

s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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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14, 2017, 06:53:35 AM
#4
这个正常吧,人家肯定要换水啊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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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13, 2017, 08:54:12 AM
#3
哇 这个规矩真的让妈妈们好辛苦哦 爸爸们要好好疼爱还有照顾小孩才是了 哈哈
s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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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11, 2017, 10:37:06 PM
#2
感觉用赔偿这个词更合适,毕竟才14个月,还不懂事,但造成的损失也不能不管,不管什么原因造成的后果都要承担责任嘛。
s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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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11, 2017, 09:06:38 PM
#1
家长带着宝宝去婴儿游泳馆游泳,一不小心宝宝在泳池里拉臭臭了。店方根据其相关规定,对家长处以200元的罚款。郑州市民吴女士前几天遇到了烦心事儿,她质疑说,店方并没有明文规定对宝宝在泳池里拉屎要进行罚款。但店方却称,宝宝拉屎后,他们需要换水、替换滤芯,还影响到其他宝宝游泳,增加了他们的成本和损失。在大河报介入和协调后,店方已同意归还吴女士的罚款。

婴儿游泳,拉屎排尿难控制,遇到这种情况,不同游泳馆的处理方式也不同。记者走访了郑州市区多家游泳馆,有些是采取罚款以外的处罚方式,有些是不向家长索要赔偿。业内专家分析说,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经营者是不具备处罚权的,经营者不能用格式条款、通知、声明等方式来限制消费者的权益,以达到减轻自己责任的目的。

事件

宝宝在游泳池里拉了屎家长被罚200元

“婴儿游泳馆究竟依据的什么规定?给孩子游了一次泳,反而被罚了200元。”提起3月6日中午的事情,吴女士就一肚子疑问。当天中午,孩子奶奶带着刚刚14个月大的孩子去棉纺西路锦艺城C区的婴格游泳馆游泳。在游泳过程中,孩子突然在泳池拉屎了,结果店方就向孩子奶奶要500元罚款。后来好说歹说,掏了200元罚款才了事。

吴女士说,之前,考虑到这个游泳馆比较知名,她为孩子办了一张游泳卡,前前后后消费了2000多元。现在这种事儿还是第一次经历。办卡的时候,游泳馆并没明确规定遇到这种情况要罚款。她在游泳馆内也没有看见过相关的告知文件,店方工作人员也没有口头提醒。

“店方扣款的理由,是影响了他们正常营业。”吴女士说,宝宝才一岁多,远没有到能够正常控制大小便的年龄。况且他们的专业便是婴儿游泳,这种情况应该由店方来控制并承担后果,而不是在没有任何提醒的情况下,将风险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为此,记者联系到这家游泳馆。馆方一工作人员说,他们是提醒过家长的,一般在孩子下水前,他们就会询问是否给孩子带了泳裤。如果家长没带,他们就会询问是否需要一次性收费防水纸尿裤。

事情发生时,正好是中午,当时泳池里还有其他宝宝。“我们只能把这些人的票都退了,还需要换水,换滤芯,几乎一下午没法营业。”她说,其实之前他们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在他们向家长解释由此带来的成本后,家长一般都会表示理解,并给予他们一些补偿。

走访

游泳馆处理方式不一部分游泳馆不予追究

针对此事,部分消费者理解店方的决定。一位市民说,她经常光顾的婴儿游泳馆,也有拉臭臭要罚款200元的规定。如果家长无法确定宝宝是否会拉屎,那就不要让孩子在大池子里游泳。毕竟池子里还有其他孩子,池子脏了别的宝宝没法游泳。再说,店方肯定需要换水,大游泳池里的水一般都很多。

记者调查多家婴儿游泳馆了解到,针对宝宝在泳池里拉臭臭的问题,游泳馆的处理方式也并非千篇一律。昨日上午,记者来到陇海路南关街附近的一家婴儿游泳馆内。馆内分布着大、小两种游泳池,不少孩子都在大游泳池里游泳,并且基本都穿着泳裤。店方工作人员说,小池内只能容一个孩子游泳,多了就游不开,孩子们大多都会选择在大池内游泳。小孩子无意间在泳池内大小便的情况,也时常发生。但考虑到情况比较普遍并且宝宝还太小,所以他们一般都决定无需顾客承担相关费用。

未来路商城路的一家婴幼游泳馆的工作人员则说,他们店里也经常出现这种情况。宝宝拉臭臭污染了泳池,他们需要清洗泳池,还需要换水换滤芯,增加了营业成本。所以他们一般的处理方式是,在会员所规定的使用次数基础上,减去三次作为店方的补偿。

紫荆山路上的一家婴幼儿游泳馆的工作人员说,这种情况很普遍,店内一周内可能会出现三四次,甚至有会员连续出现这种情况,他们一般都不会要求家长赔偿。当记者提及有宝宝拉臭臭被罚款200元的事时,她说,游泳池换水的费用不过三十块钱左右,清理污物时,他们可以用泵抽出。即便要客户赔偿,也花不了几百块钱。

声音

按照法律店方没有处罚权店方单方决定没有效用

遇到类似问题,究竟应该怎样处理?不少家长在接受采访时说,他们能接受罚款,但店方需要向他们讲明,造成的损失究竟有多少,依据的什么标准。出了事儿,不能简单用一个内部规定来罚款,而应该依据一个行业的标准来执行。

也有家长说,年龄太小的婴儿,拉臭臭根本就不能规定。这种可以预测的因素,店方应该充分考虑在里面。要么店方提前告知家长,出现问题了需要赔偿;要么就是提醒家长给孩子穿上防水纸尿裤,彻底杜绝隐患。

河南中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鹏辉分析说,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可以行使行政处罚权,企业和单位可以对内部职工进行规章制度的处罚,但商家对消费者是没有处罚权的,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能用格式条款、通知、声明等方式来限制消费者的权益,以达到减轻自己责任的目的。单方的处罚和决定是无效的,但考虑到问题的特殊性,和对其他消费者的影响,双方可以协商,对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正常消费过程中产生的纠纷,消费者协会可以从中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走法律程序的话,法院通常会以自由裁量的形式来做出相应判定。

针对此情况,有业内人士说,目前国家商务部发布的《沐浴业管理办法》,对沐浴企业从业人员的资格、卫生消毒设备、明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都有规定,但却未明确提出婴幼儿游泳洗浴应参照的标准,也没有相关的监督体系。行业标准的缺失,和监管制度的空白,使得不少游泳馆存在卫生和安全隐患,这才是消费者最应该关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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