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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业主买房后挂横幅维权 开发商起诉并索赔200万 (Read 156 times)

s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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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擦这真的很尴尬,有种偷鸡不成失巴米的感觉,还是听从法院判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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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深圳人郭浩锦在惠州惠东海边买了海景房,收楼之后不满意房屋质量,便在自家房屋阳台外边悬挂横幅声讨开发商。开发商一纸诉状将郭浩锦告上法院,认为这一举措不但影响了楼盘销售,而且还对其造成名誉受损,因此向郭提出索赔200万元。
深圳人惠州买公寓 收楼后认为货不对板
从深圳到惠州惠东购房的郭浩锦没想到,本计划买一套海边酒店公寓用于度假,但是房子买来之后闹心事却不少,甚至还惹上了一场面临200万元赔偿的官司。
郭浩锦介绍,2014年12月他以75万元购买了由惠东长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檀悦豪生温泉酒店度假公寓一套面积为61平方米的公寓,“当时签订购房合同时,开发商约定是精装修交楼。”2016年9月收楼,之后他发现收楼的房子和之前看的样板房有太多不一致的地方。“屋里的木地板安装不到位,缝隙很大。墙面瓷片都没有贴整齐,很多地方翘起来。收楼时洗手间内甚至都没有贴瓷片。”在郭浩锦位于檀悦豪生温泉酒店度假公寓四栋的房子里,他向记者一一介绍了自己认为装修不到位的地方。
郭浩锦表示,他曾多次向公寓物业管理部门和开发商反映,希望能够整改解决问题,但是收效不大。“除了洗手间瓷片后来贴上了,其他一些装修不达标准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及时解决。”
认为装修质量有问题 业主阳台挂横幅维权
从2016年9月收楼之后,郭浩锦和妻子为这套海景度假酒店公寓的房子装修质量问题多次奔走。2017年3月,郭浩锦作出了一个决定,在自己的阳台外边悬挂横幅控诉开发商。
根据郭浩锦妻子提供的照片,他们在自家阳台上分两次悬挂过横幅,内容分别为“虚假广告欺骗业主”、“面朝大海处处陷阱”。据和郭浩锦同样购买了檀悦豪生温泉酒店公寓四栋的另一名业主介绍,横幅悬挂后没多久,就有酒店公寓的管理人员从楼上房间以及相邻的房间内,用工具将横幅割掉并收走。
认为品牌形象受损 开发商起诉挂横幅业主
2017年3月30日檀悦豪生温泉酒店度假公寓开发商惠东长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银公司)向惠东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状告业主郭浩锦。长银公司认为郭浩锦因为合同纠纷,从而以维权的名义带头组织部分业主私自在窗台外张贴带有侮辱性以及不实信息的横幅,而且数量较多,严重影响了长银公司的品牌形象,同时对长银公司正常的经营以及售房秩序造成了破坏。
基于以上情况,长银公司请求法院判令郭浩锦侵犯长银公司的名誉权以及正常经营的行为属于违法,同时必须公开赔礼道歉。与此同时,长银公司还要求法院判令郭浩锦赔偿长银公司损失200万元,同时承诺不再以其他任何方式影响长银公司的正常经营。
开发商状告业主索赔200万元,这其中又有何种缘由?20117年6月6日,记者在惠东檀悦豪生温泉酒店度假公寓试图联系开发商了解具体情况,却只有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在现场,表示会记录相关诉求,但不接受采访。有现场工作人员表示,进入诉讼环节,一切按照法院流程办事。之后记者尝试联系檀悦豪生温泉酒店一名廖姓负责人,但该负责人表示此事不归他管。
根据长银公司的起诉书,悬挂横幅的行为发生了两次,分别是2017年3月18日以及3月25日。由于郭浩锦的这一行为,导致当日房屋成交数额明显减少。
长银公司在起诉书中表示,长银公司和郭浩锦之间属于合同纠纷,应该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进行诉讼,而不应该采取拉横幅的这种行为。这种行为既不能解决问题,同时也影响了长银公司的合法权益。这样的做法只是打着维权的名义,影响原告方正常经营,影响社会治安而且违法。
为何会索赔200万元,长银公司认为郭浩锦悬挂横幅发生的时间正处在长银公司销售旺季的周末,导致长银公司两天内无法进行正常的销售,因为郭浩锦悬挂横幅导致减少的销售成交额有150万元。除此之外还有名誉权损失50万元,而这些损失都应该由郭浩锦承担。
6月6日开庭审理却临时延期
2017年6月6日,惠东县人民法院指定这起名誉权纠纷案件在惠东稔山法庭进行开庭审理。当天,除了郭浩锦和妻子一起前来法庭之外,还有30多名檀悦豪生温泉酒店度假公寓业主来法庭准备旁听。现场准备参与旁听的李女士特意从深圳赶来,她介绍说:“我也是檀悦的业主,来这里不但是要旁听案件,也是要为郭浩锦打气,因为目前和开发商之间关于房屋质量问题有纠纷的,不仅他一户。”
原本下午4点开庭,但是开庭前原告长银公司又临时向法庭提交了若干份新的证据,由于郭浩锦一方尚未来得及研究这些证据,所以他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延期审理。截至目前,记者了解到,具体何时开庭审理目前法院还没有通知到郭浩锦。
业主郭浩锦:维权是正当行为 导致销售减少是无稽之谈
对于开发商将自己告上法庭并索赔200万元,郭浩锦认为这是开发商在通过恶意诉讼的方式达到打压业主正当维权的目的。
郭浩锦介绍,发现所交付的房屋装修存在明显缺陷后,曾多次要求开发商进行全面、切实的整改,但开发商一直避重就轻,迫于无奈才选择了挂横幅的方式。郭浩锦介绍,两次悬挂横幅期间,不仅自己有悬挂,其他业主也有在阳台上悬挂横幅,但是此次开发商唯独针对自己提出了诉讼。“这明显就是在打击报复我”。对于自己悬挂横幅的目的,郭浩锦表示,“我们就是想督促开发商尽快做出全面、切实的整改以维护作为购房者、消费者应有的合法权益,并没有侵犯开发商的名誉权。”
对于开发商认为悬挂横幅影响了正常的售楼,导致成交量较少所以要求赔偿,郭浩锦认为,横幅挂上之后很快就被酒店工作人员强行拉扯下来并收走,“挂横幅导致房屋销售成交因此明显减少”完全是无稽之谈。
律师说法
是否损害开发商名誉 需看横幅内容是否属实
业主在自家阳台外挂横幅维权,结果被开发商以名誉权受损告上法庭。对于这件事情,广东力臣律师事务所张锦愉律师认为,业主表达诉求首先要合理合法,由于小区外立面外墙属于全体业主所有,需要经过全体业主同意,甚至是相关规划建设部门,私自在外墙挂横幅肯定是不合法的。
张锦愉律师认为开发商是否名誉权受损,要看横幅反映的内容是否属实。如果业主横幅内容是无中生有,诋毁开发商声誉的,肯定就损害了开发商的品牌形象,需要承担责任。如果业主打出的横幅中反映内容属实,那么就不存在诋毁开发商声誉的情况。目前该案件中需要相关部门对业主横幅中反映内容进行查实,才能界定是否损害开发商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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