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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20140724]人民网:是时候修改继承法了,比特币或应纳入遗产范围 (Read 1331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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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不涨了现在 NND 白支持比特币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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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都出来 关注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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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笑呢?
谁拿到密钥就是谁的,要是挂的人带着密钥进坟墓了,遗产个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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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税?国内有吗??那些贪官 交过税???妈的巴子

他们什么都不用出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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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好像没有继承法吧 N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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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这样的正面报道怎么没有大肆宣传 Hu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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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仅有“遗产范围的厘清”一处提及比特币,仅摘抄此部分。

遗产的范围需要厘清

● 只要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不能作为遗产的,就应当可以继承

除了“谁来继承”和“怎样继承”外,“哪些财产可以继承”的问题也是司法实践的争议焦点。

我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林木、牲畜和家禽,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拥有的财产种类和数量日益增加,现有法律规定已经无法应对实践中产生的新问题。在近年来见诸报端的继承纠纷案件中,有相当部分是围绕继承财产的界定而展开的。如网络游戏装备“屠龙刀”继承案、QQ号码继承案、经济适用房继承案、“比特币”继承案和北京婆媳争抢机动车车牌案,等等。

对 于这些案件,杨立新强调,“目前立法采取的是概括、列举加兜底的方式,这种方式实际上存在很多问题。概括方式不太准确,列举方式无法穷尽现实生活中 的财 产类型,而分类方式又与物权法的规定没有保持一致。概括或列举的方式,采取其中一种就可以了。相比而言,概括的方式包容性更强一些。”

”实际上,对于网络虚拟财产、公司股权等新的财产形式,只要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不能作为遗产的,就应当可以继承。而对于保障房、经济适用房等特殊的政府 福利形式,也应当可以继承,是否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等问题,则应由房屋管理部门作出补充规定。”陈昶屹表示,“现有的继承法问世于多年以前,当时根本想不 到会出现这么丰富的财产形式。因此,应该采取正面概括和反面列举的方式,确定遗产的范围。”

此外,关于什么是遗产也存在不少争议,陈昶屹强调,“实践中,如何理解‘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需要引起注意。对于公民因死亡而获得的财产,如保险、赔偿款等是否属于遗产的问题常常容易引起争议,修改继承法时建议进一步明确遗产的定义。”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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