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世界各地的政府和立法者都假借消费者保护的名义,为制定虚拟货币条例和指导政策而竞争。目前为止,纽约通过提出广泛而严厉的纽约州金融服务部门BitLicense提案在领先一步。
北卡罗来纳银行委员会(NCCOB)是该州金融监管的主要管理部门。最近,NCCOB透露,虽然他们仍在为制定条例和政府机构及私人利益相关者协同工作,但他们的方法与纽约的BitLicense模式不同。
“虚拟货币管理已经隶属于北卡罗来纳货币转移法案的管理范畴。我们发表行政法规的目的是澄清我们对虚拟货币的管理定位,”NCCOB发言人告诉CoinFinance,并补充说,北卡罗来纳将虚拟货币视为该州货币转移法案定义中的“货币价值”。
“因为我们对于现行法律能否跟上加密货币改变有些担忧,进一步立法或许是必要的”
北卡罗来纳货币转移法案声称,任何从事货币转移的实体需要从北卡罗来纳州获得一份执照,每个执照人的资产净值应该始终不低于10万美元。
货币转移(money transmission)在法案中的定义是:a) 支付票据或存储价值的销售或发行。b)为通过任何手段转移货币或货币价值到美国或国外而从事接受货币或货币价值的行为,包括支付票据、电汇、传真和电子转账。
NCCOB在他们网站对货币转移商(money transmitter)的定义是:“帮助个人发送或接收美国或国外资金的企业,通常采用电汇、汇票或存储价值卡等方式。货币转移商必须有一份经营执照,并接受银行委员会办公室的管理。”
因此,问题是:NCCOB将如何定义各种虚拟货币企业,比如交易所、钱包服务提供商及其他基于块环链的创新公司。哪一类企业将被定义为从事货币转移?
NCCOB发言人说:“对于特定的公司,如果不审核其业务的具体细节我们无法给出一个普遍的看法。”
当问道是否虚拟货币企业需要将所有收益转换为法币时,NCCOB发言人说:“北卡罗来纳货币转移法案不直接管理货币转移商的收益。但是,法案要求转移商的投资总市值符合一般公认会计原则,不得少于转移活动所有非偿付资金的面值。为满足虚拟货币转移活动的投资要求,我们提议虚拟货币转移商至少按1比1比率持有相应的虚拟货币。”
NCCOB提出的这些法规旨在澄清现有法律,而不是改变现有法律,最终法规将成为《北卡罗来纳行政法典》的一部分。
“在生效之前,这些法规将发布在北卡罗来纳注册部(Register)供公众评议,北卡罗来纳银行委员会办公室将为法规讨论召开公开会议,银行委员会将在另一个公开会议对法规进行评审和表决,随后北卡罗来纳法规评审委员会将在另一个公开会议对法规进行评审和表决。所有这些步骤将在NCCOB的网站公布。”
目前为止,NCCOB已经在他们的网站创建了一个虚拟货币角落,他们在那儿发布了一份关于虚拟货币的消费者报告。
尽管NCCOB还处在其提案的早期阶段,如何处理虚拟货币领域的各种企业仍待充分考虑,但他们坚称,他们将“根据北卡罗来纳货币转移商法案的要求,公正地管理虚拟货币转移商”。
编译:
比特人——潇湘夜雨 原文链接:
coin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