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号消息,各国政府以及立法者都竞相在保护消费者的幌子下建立数字货币的监管规则,而到目前为止,美国纽约州率先提出了一个十分严厉的NYDFS BitLicense草案。而北卡罗莱纳州银行委员会(NCCOB)最近透露,尽管他们也在和政府机构以及相关者制定监管规则,但他们的做法和纽约BitLicense的模式有所不同。
北卡罗莱纳州银行委员会的发言人表示,北卡罗莱纳州在他们现有的(Money Transmitters )货币法案下认定数字货币为“具有价值的财产”(monetary value),他说:
“数字货币的监管已在(Money Transmitters)货币法案的监管范围之内,我们颁布法规的目标是为了阐明数字货币的监管地位。”
“因为根据现行的法律,要想跟上数字货币的步伐是很困难的,我们对此深表担心,进一步的立法是有必要的。”
而(Money Transmitters)货币法案的定义是,一)支付工具或者价值存储工具 二)任何在美国或者国外作为价值传输的工具,包括支付工具,电汇,传真等。
北卡罗莱纳州银行委员会在其网站上将Money Transmitters定义为“在美国或者国外,人们用来发送或者接受货币的一种手段,通常指的是电汇,汇票,或者是储蓄卡,按照要求,作为一种Money Transmitters是需要得到经营许可证,并需要接受银行监理处的监管。”
而带给我们的问题就是:北卡罗莱纳州银行委员会是如何归类不同的数字货币业务的,比如说交易所,钱包服务提供商,以及其他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初创公司?
北卡罗莱纳州银行委员会的发言人是这样解释的:
“我们无法给出具体细节,我们的计划是逐一对待对各企业,至少,任何接受数字货币并与第三方进行传输交易的实体将有望申领牌照。”
据了解,本次北卡罗莱纳州银行委员会提出的规则只是澄清现行法律,并不会对现有的法律进行改变,目前他们还处于制定规则的早期阶段,具体的法规公布时间待定,一旦他们准备就绪,将会把监管草案发布到其网站上接受公众评议。
原文:
coinfinance 作者:Taylor Tyler
译者:小蒙牛 摘自:
巴比特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