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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20150216]BitLicense法案 2.0:为比特币企业准备的最新修订版 (Read 1237 times)

s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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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起来好,交易所有不少猫腻。
s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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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了这么久还是没有定下来啊。
hero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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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o Santori是科技公司的一位律师,尤其是数字货币企业。他也是比特币基金监管事务委员会的主席,同时也是CoinDesk比特币系列法律的作者(详见这里的第一、二、三部分)。

纽约的金融服务新闻部(DFS)于2014 年 7 月出版了其原始的 BitLicense 提案。那些重视监管方面的人赞许该原始提案,而有些人却指责它的不精确和过度包容的倾向。

在期间的六个月,DFS 收到数以千计的书面意见,并与无数业界成员会面。我认为任何评论员都不能指责他们不听取社区的意见,但是接收到的信息和关于信息采取的行动完全是两回事。

让我们打破BitLicense法案中一些最重要的改变,无论他们是否关注数字货币企业,投资者以及消费者。

许可证较为有限的范围

原始的 BitLicense 草案要求每个企业都要有许可证,甚至可以说包括软件开发者,他们开发软件来帮助“保护”其用户的数字货币。

这一组成部分已经被移除。现在,仅仅“保护”代表用户的数字货币并不会受公司执照的要求。DFS 还为仅仅经营软件“开发和传播”的公司添加明确的额外的条款。

当然,“存储”、“持有”、“发行”、“管理”、“兑换”或者“控制”数字货币的企业需要经营许可证。

同样,并没有给山寨币创造者任何安慰。对“管理者”来说数字货币意味着什么?根据联邦法律,“管理”一种数字货币与从流通中移除它的权利是有关系的。

BitLicense法案没有告诉我们根据纽约法律是否也是如此。鉴于政策目标在起作用,不过很有可能“管理”方面为了引起运行集中式数字货币系统的公司的注意,而不是你的典型山寨币开发者。

比特币2.0应用程序的特例

DFS收到的最常见的对于原始BitLicense提案的评论之一就是未能对比特币草案中非货币的使用负责。

这些所谓的“比特别2.0”应用程序使用象征性的比特币草案来实现非金融交易,这种交易是通过从一个地址到另一个地址专门跟踪比特币来实现的。即使他们不实现任何善意的资金运动,但是他们会引发原BitLicense法案的执照。

新的提案为经营非财务目的交易的企业添加了一项被排除的事物,同时只涉及数字货币名义上的金额。

DFS在这里行事果断,并且它确实表现了。这种排外是明确的声明,不是针对调整智能合同公司、标题产品链和区块链其他数据验证实现的。

“允许投资”的扩展定义

这些法规通常限制这种可以计算的资产,相当于平淡的投资如现金和政府债券。

不过对于数字货币的公司,这通常需要为客户持有的每美元的比特币价值保持额外的美元——只是在兑换或钱包的预算服务方面不可行。为数字货币企业“量体裁衣”的监管应该考虑到这一点。

新提案并不为它负责,并消除了数字货币投资的禁令,只要他们在接受DFS的地方举行。鉴于数字货币和数字货币商业模式的变化程度,我不能因为保留广泛的斟酌权而挑剔DFS。这是DFS清楚地发表其承诺”专门量身定做”的规则集的一个地方。

被剔除的识别要求

也许原始BitLicense法案的最大批评是关于其许可证证明任何交易双方的要求。

新提案缓和这个要求,只要求“在程度切实可行的范围内”许可证提交非客户的身份。不清楚到底什么是“切实可行”,或许可证的实用性标准是什么样的。关于这项义务没有更多的实质,钱包和交易就会猜测他们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收集并记录此信息。

随着其原来的 BitLicense提案,DFS 将接受意见,但是在这一轮只有三十天。在这三十天满期后,DFS 将可能准备最终的版本,然后将其发布在国家登记册上。DFS延长了最后的评论期限来响应该行业,为其争取更多的时间。我认为理所当然得会有扩展,所以如果你计划提交意见,应该要迅速完成。

摘自:比特币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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