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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20151113]【中国税务报】货币还是商品 比特币身份决定税收待遇 (Read 426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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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税只是纳入监管的其中一步
    随 着比特币行业发展趋势愈发明朗,全球各国政府对比特币的政策也发生了较大变化,一些国家尽管没有明确表示认同,却在寻找应对办法,另一些国家则已将其以某 种形式纳入政府管理框架,而征税无疑是纳入政府监管视线的最简便方法。例如,新加坡政府早在2013年就已承认比特币交易,并参照货物和劳务税设计了相关 税务规则来管理这种虚拟货币的交易。澳大利亚政府也推出了与新加坡类似的税收准则,而日本则在比特币消费税的征税上采取了灵活有弹性的政策。
    无可否认,在比特币监管方面,美国再次走在了世界金融强国的前列。
    早在2013年,美国联邦法官就在一起由证券交易委员会提起的诉讼案件中认定比特币应该是“通货”,与其相关的所有事宜应接受美国证券法案监管,从而标志着美国已把比特币纳入证券法的法律体系。
    今年9月,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公布文件,将比特币定义为“商品”,要求经营数字货币衍生品交易的公司,需进行登记并受其监管。为获得经营这种“大宗商品”的资格,比特币交易所Coinbase甚至拿到了首张数字货币许可证,标志着在美国交易比特币的合法性。
    而 今年6月,纽约州金融服务局发布了最终版本的数字货币公司监管框架BitLi-cense,这是全球第一个正式针对数字货币行业提出的明确监管法规。该法 案在反洗钱、数字资产安全、业务连续性、灾备以及消费者保护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纽约州BitLicense的发布可以说是一个标志性事件,将数字货币这 个基于技术创新的新兴互联网金融行业与政府监管正面连接起来。
    相比之下,欧盟除了在去年7月由欧盟银行业管理局(EBA)作出一份《应对虚拟货币意见书》,“要求欧盟银行远离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直到有关监管法案出台为止”外,至今仍缺乏在数字货币监管中起到真正调节作用的实际行动。
    然 而,凡事都一体两面,过于严格的或不甚明朗的监管论调难免会造成市场恐慌,压制行业创新,影响创业公司的生存发展。正如瑞士数字货币交易所 ShapeShift首席执行官埃里克·沃尔赫斯所认为的:“政治家不再对一切事物进行监管和征税真让人轻松,欧洲法院的裁定将进一步帮助欧洲超越美国, 成为数字货币创新的中心。”
    比特币背后的技术才是最大的财富
    对比特币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作为一种由开源的 P2P软件产生的电子货币,比特币不依靠特定货币机构发行,它通过特定算法的大量计算产生,其供应量有极限且在技术上受到控制,因此无法通过大量制造来人 为操控币值。基于其去中心化、匿名性、极低费用等特征,比特币持有者可以通过任意一台接入互联网的电脑发送接收比特币,而其核心支持便是一种被称为“区块 链”的技术。
    所谓区块链,就是一串使用密码学方法相关联产生的数据块,每一个数据块中包含了过去十分钟内所有比特币网络交易的信 息,用于验证其信息的有效性(防伪)和生成下一个区块。通过区块链技术,即使没有中立的第三方机构,互不信任的人们之间也能合作。简言之,区块链就是一台 创造信任的机器。
    眼下,这种可大幅降低价值传输成本,使所有交易公开透明,有利于减少全球金融交易障碍的方法正受到广泛重视,很多观察人士相信,比特币的真正价值正在于其背后的区块链技术。
    调 查显示,全球100家大型金融机构未来两年内在区块链相关项目上的投资预计将达10亿美元。今年9月,13家全球领先的银行加入了一个区块链项目,探索分 布式总账在主流金融世界的可能性,其中包括美国银行、花旗、德银高盛和摩根大通,它们都希望借此技术改善证券、衍生品以及贷款等业务。
    政 府方面,表现出执掌世界金融未来意愿的英国政府也承诺投资额外1000万英镑用于探索区块链技术。英国咨询公司MagisterAdvisors的合伙人 杰里米·米勒表示:“我们现在已经到达比特币和区块链的一个岔路口,比特币已证明自己是一个被接受的货币。而更重要的区块链,它将成为全球统一标准的金融 交易分布式总账。”
    从这个意义上说,区块链的衍生价值远远超过了数字加密货币,因为真正的革新并非数字货币本身,而是铸造出这些数字货币的信任创造机。作为一种可广泛应用于多个领域的创新性技术,区块链的前景无比宽广。& `- e( X1 v$ N. V3 O4 x% x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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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经沉寂一时的比特币眼下热潮再起,颇有“重出江湖”之势。一段时期内急剧飙升的价格无疑是比特币投资与全球经济状况连动的直接反应,而与 此同时,欧洲法院日前对比特币交易免征增值税的裁定也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从世界范围看,各国政府正在加快明确比特币的税收待遇,尽管分歧仍在,但随着全 球对比特币的态度日趋明朗,此行业正迈向理性、规范发展的新阶段,未来或可期待。
       欧洲法院作出里程碑式裁决
      10月23日,欧洲最高司法机构欧洲法院正式裁决,收取一定费用来将欧元或瑞典克朗等传统货币转换为比特币的比特币交易所可免缴增值税。
       直观地说,欧洲法院的这项裁决消除了在欧洲购买或使用比特币的交易可能需要缴税的潜在威胁。尽管除了比特币交易,其他诸如比特币升值所产生的资本利得等仍需 缴税,但作为比特币最大的交易地区之一,欧洲的比特币交易成本将不会因此而增加,这无疑将给欧洲的比特币企业带来竞争优势。
       更为重 要的是,鉴于欧盟有“被用作法定货币的货币、银行票据和硬币无需缴纳增值税”的相关规定,欧洲法院此举相当于承认,在欧洲比特币将是一种合法的支付手段, 并应在税收方面获得与传统货币相同的待遇。因此,这项裁决也被视为比特币在欧洲地区的货币地位得到了法律确认。一些比特币运营商甚至将其视为欧元区比特币 发展史上的分水岭事件,称其命运将发生不可逆转的改变。
       但追溯历史,如今这一幕的出现并不十分令人意外。
       早在2013年,德国便成为全球首个将比特币列入税收范畴的国家。德国财政部虽然未将比特币归为电子货币或者外汇,但认可其作为一种在德国银行业条例监管下 的金融工具,是可用来多边结算的“货币单位”,与“私人资产”更接近。当然这同时意味着政府将对用比特币进行的商业活动征收资本利得税。
       英国官方对于电子货币的态度表现则更为积极,英国皇家税务及海关总署去年已放弃对虚拟货币交易征税,并承认了比特币的货币地位。作为全球传统货币交易中心,伦敦似乎正欲发展成为全球的比特币交易中心。
       此 外,法国、西班牙、比利时、芬兰等其他欧盟国家也都相继出台了一些官方政策信息,整体态度较为一致,即从监管上将比特币与现有的法定货币体系相区别,但同 时也肯定比特币作为支付手段(至少是补充货币)的合法性。而上述这些国家的做法毫无疑问促进了整个欧洲对比特币的接受和理解,有助于平息更多可能出现的争 议。
       欧美比特币税收准则存在分歧
       从根本上说,欧洲法院的裁决之所以有如今的解读,就在于比特币业界一直认为 比特币应该被定义为“钱”。然而,事实上,世界上多数税务部门和监管机构迄今为止都没有这么做。从全球范围来看,认可比特币货币地位的国家毕竟是少数(极 少数国家甚至禁止比特币的使用),各国已对比特币行业发展作出正面回应的监管者基本都是将比特币定义为商品或资产。
       显然,如果比特 币被像“商品”那样看待,那么有关比特币的每一笔交易都会被征税,就好像每天货物的销售、再销售一样,继而会产生增值税(或消费税、销售税、货劳税)等。 如果它被视为“资产”,那么自然会从财产税的角度讨论征税的可能性,如果被视为“钱”、“外汇”、“金融供给”等现实货币,那就不存在税收问题。
       从这个角度看,欧洲法院的裁决也等于将欧盟与美国之间对虚拟货币的态度差异摆上了台面。
       2014年3月26日,美国国内收入局正式启动对比特币征税。在这份文件的第4部分,比特币这种“可兑换虚拟货币”被明确为“财产”,并“依照财产交易的一般原则对虚拟货币的交易进行征税”。
       据 悉,国内收入局发布此项决定历经了一年多的讨论,在国内争议重重的背景下依然问世,不得不说背后有政府的重要考量。国内收入局的此项规定相当于从概念上认 同了比特币作为替代币,具备真实货币的同等价值。退一步说,政府对比特币在税收程序上“财产”性质的界定很大程度是基于税收可操作意义的权衡,同时期待推 动并拓展美国信息财产的法律规制。而进一步说,作为全球数字经济最发达,比特币持有最多的国家,美国在当前的国际货币金融形势下,势必迫切希望寻求一种替 代性方式,以借新信息经济结构中的虚拟货币寻求调节国家经济的新路径,从而重新确立美元在国际金融货币体系中的主导地位。
       若从这个层面看,欧洲法院间接给予比特币“货币地位”这一貌似激进的行为也就不难理解了。因为无论欧洲也好,美国也罢,谁若能将比特币作为新的替代型虚拟货币,以此推动“国际通用货币体系的想象”,也就等于夺取了未来金融新体系中的主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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