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共识,不足以支撑大的商业协同。能在越大范围产生的越高的信任,协同的广度和深度就越高,创造的商业价值就越大。
区块链的讨论中经常提到的核心概念有:
(1)Distributed Ledger: 分布式账本,不可更改,可追溯,全透明,这是通过加密算法实现的。确认和记账是通过点对点的分布式网络实现的。
(2)Protocol and Permissionless trust: 由于任何交易的确认和记录是通过事先大家一致认同的某种共识(protocol),通常是某种算法,来自动实现的,所以这样的网络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不需要中心化的机构来背书这些记录的真实性。这常常被称为去中心化的信任机制 (permissionless trust)。
(3)Smart contract: 智能合约。基于(2),由于去中心化的点对点的网络,可以遵循某种共识,在没有中心化机构背书的情况下,自动完成某些交易,从而大大减少交易成本,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这种特征被称为智能合约。而由于点和点之间的互动规则,点的行为都可以被编程化,“智能”化可以发展的想象空间是巨大的。
点(1)是区块链的技术特征,点(2,3)是区块链的经济学特征,是价值创造的基础。这也是为什么区块链会被称为是生产关系的大革命。这点我是完全认同的。分工和合作是人类社会经济进步的基本动力。分工越精细,就需要合作越广泛深入,因为如果没有交换,分工的果实就没法实现,分工也就根本不会出现。所以交换和合作既是分工的结果,也是分工进一步深入的前提。这两者其实是互相促进,螺旋上升的。在这个意义上,我们经常讲区块链是生产关系的革命,但它其实必然带来生产力的大变革。
区块链让点对点之间的交换和合作成本大幅下降,也就是“交易成本的下降”,这将极大地推动分工的进一步细化,从而带动生产力的又一轮大发展。这是非常重要的基础设施的技术革命。我以前总结互联网的本质是“联”“互”“网”:“联”是联接,在线,PC互联网时代的价值创造基本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互”是互动;移动互联网充分利用了互动的价值;“网”是结网,用网络协同来取代传统的供应链的管理方法。 淘宝网在这方面是个初步演化的样本。而区块链提供了“网状协同”的底层技术支持,很可能会带动网络协同的进一步大发展。
但是目前对于区块链的热情,很大程度上是基于对于以上可能性的想象和期待。大部分的讨论没有意识到往前走的挑战有多大,真正的困难会在哪,下一步的努力方向是什么。
(1)全透明的账本信息在整体商业信息中的价值占比是非常有限的。
区块链技术能够低成本地提供可信的全账本记录,在某些领域能提供很直接的价值。比如全供应链的记录。但是整体上,影响业务决策的信息是海量的,账本信息只是其中的基础。仅仅记账这点是无法撬动商业大变革的。但到目前为止,即使商业互联网已经发展了二十多年了,大部分行业的业务在线化还仅仅开始。如果区块链能够带动某个行业核心业务流程,而不仅仅是交易,的全面在线化,那价值会大很多。
(2)“客观”的信息价值是非常有限的。信息透明不等于判断一致。
很多人经常谈到区块链可以大幅降低信息不对称。的确如此。但是,除了第一点提到的,信息本身的价值是否足够高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要考虑。即使信息对称了,大家对于同样的信息判断往往也是不一样的。而且信息越复杂,越是如此。
而有价值的商业信息,很少是简单信息,往往都是复杂信息,需要主观/专业判断。甚至我们可以说,没有所谓的“客观”信息,信息都是主观的。是人的判断的不一致,带来了最后决策的不一致。商业,在看得见的未来,还将很大程度上依赖人的创造力和判断力。信息的透明和对称,只是提高了判断力的价值。目前区块链的讨论,对商业和信用的理解过于机械和简单。这点我会在第四篇文章中展开。
(3)Permissionless trust是个非常误导的概念。记录的真实性仅仅只是“trust/信用”的最低要求。
这里提到的“trust”真的不是大家一般理解的能真正推动合作完成的信用, 仅仅是一个最低共识。你相信一个人给你提供所有的资料都是真实的,到你相信他给了你所有该给的信息,到你相信他的相关能力(能力判断),到你相信他不会害你,到你相信他会尽心尽力(动机判断),每往前走一步,都是一个巨大的坎。
淘宝的发展过程中,信用的建设就是一个长期的巨大的挑战。支付宝的建立,从担保交易开始建立最基本的信任,然后通过广泛参与的点对点的评价体系形成了对每一个卖家的基本信用评价(体现为卖家的星钻冠体系),到长期的专业打假和反欺诈团队,都是为了建立信任。我们可以简单地说,只要解决信任的问题,市场就能繁荣。但实际上,这句话要落地,是长期不断创新的过程。就像淘宝的案例,这些机制都是长期互动积累下来的。区块链如何在透明记账的基础上建立去中心化的信任体现,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当然,这正是机会之所在。
所以,区块链技术本身目前能实现的共识,在推动社会协同方面的价值是非常有限的,还需要巨大的创新。当然,这也是大家强调Token的原因所在。比特币的成功和矿工的奖励机制的设计有直接的关系。所以需要通过利益机制的设计让大家愿意主动合作。但这本身是个非常复杂的经济学、管理学和心理学的难题。和区块链的技术没有必然的关系。从简单的共识到实质性地降低交易成本,需要真正的创新。这才是区块链应用未来成功的关键。我们下篇文章再展开讨论这点。
区块链是假定在没有信任的情况下怎么产生尽可能的大的共识。这些共识是写在算法当中的,所以已经可以大幅降低交易成本。但是,这篇文章强调的是,在这些共识基础上,怎么形成真正的信任,这才是商业的基础。目前的共识,不足以支撑大的商业协同。能在越大范围产生的越高的信任,协同的广度和深度就越高,创造的商业价值就越大。
物质,能量和信息是这个世界最基础的组成元素。信息的处理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条重要主线。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信任如何产生。原始部落进行物资交换时,往往事先交换酋长,然后才能交易。交易后再释放,所谓mutual hostage的机制。两国交兵,不斩来使,也是为了基本的信息交换和信任建立。历史上,各种制度的演化往往是个漫长的历史过程。所以制度经济学,例如诺斯的研究,都是西方资本主义制度在几百年间的历史演变。
今天,我们在做的是,在一个经济生态还没有诞生的时候,就需要把信任共识写进程序,这是怎样一件石破天惊的事情!我们在设计自己的制度和命运!简直就像我们有个CRISP的工具,试图基因编码一样。所以,就像人工智能在破解人脑上碰到的根本性挑战一样,区块链在“设计”人类社会历史上靠共同演化出来的经济制度方面的挑战也将是根本性的,革命性的。因为它直接面对的是人性。只有在这个高度上理解Token,才能对我们面临的历史机会和挑战有足够的敬畏和真正的使命感。
注:谢谢Dovey Wan对第一版的修改建议。
附录:对区块链的定义,还是维基百科的精炼和准确,很值得全文拷贝过来,认真细读。
A blockchain, originally block chain, is a continuously growing list of records, called blocks, which are linked and secured using cryptography. Each block typically contains a cryptographic hash of the previous block, a timestamp and transaction data. By design, a blockchain is inherently resistant to modification of the data. It is “an open, distributed ledger that can record transactions between two parties efficiently and in a verifiable and permanent way”.For use as a distributed ledger, a blockchain is typically managed by a peer-to-peer network collectively adhering to a protocol for validating new blocks. Once recorded, the data in any given block cannot be altered retroactively without the alteration of all subsequent blocks, which requires collusion of the network majority.
Blockchains are secure by design and exemplify a distributed computing system with high Byzantine fault tolerance. Decentralized consensus has therefore been achieved with a blockchain. This makes blockchains potentially suitable for the recording of events, medical records, and other records managementactivities, such as identity management, transaction processing, documenting provenance, food traceability or vo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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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8btc.com/consensus-is-not-equal-to-credit本文作者 曾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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