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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陕西一采煤沉陷安居工程安置房闲置3年 官方回应 (Read 147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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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也没办法啊,法律问题没有理清谁敢住进去,不怕被追究或针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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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法院认定合同是无效,就要恢复原始状态,原来还能这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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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好多这样的,矿拨钱给建房安置,结果房子建成了,村里给出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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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工程无屋可住,太讽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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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监管缺乏经验,不懂市场运行规则,不惯于用法律手段规避风险,才会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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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渭南2月10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昨天,中国之声报道了陕西省渭南市白水县一个处在采煤沉陷安置区的村庄,120多户群众难以住进建好3年的安置房的事情。报道播出后,白水县委县政府回应称,将尽快终结和投资商的合同纠纷,想尽一切办法完成后续工程,确保群众早日入住。记者调查发现,民生工程陷入合同纠纷,造成群众利益受损的背后,是采煤沉陷区治理项目在实际运行中,存在基层实践和相关法律法规相冲突的难题,也暴露出基层政府在依法行政方面存在的短板。
目前,白水县城关街道办事处下河村上河组的6户村民仍住在处于采煤沉陷区的危房里,存在饮水和安全隐患。大部分村民每户每月领着400元过渡费,在县城租房度日,但过渡费不是每个月都能及时领到。2012年之前,村民已陆续搬离村庄,等待本应在8个月内建好的安置房。工程后期,投资商陕西文鑫置业有限公司和当地政府相互指责对方违约,2014年安置项目剩下收尾工程后,投资商放慢了建设速度,造成安置房基本建好,但村民住不进去。
记者调查发现,按照2012年签订的招商引资合同,双方都有违约之处。投资商没有交够约定的740万土地补偿款,未如期交房;当地政府也没有履行承诺,为投资商办理100亩的国有建设用地手续。目前双方都在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但120多户的群众安置问题亟待解决。白水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王宏强接受中国之声记者的采访时称,县里也一直比较关注这个事情。
王宏强:这几年也在协调各方面项目和资金来解决。接下来将全力筹措资金,补发去年11月、12月以及今年第一季度的过渡费,第二尽快核算农民工工资这块,每年都在垫付这个钱。第三做好和没有搬迁的六户群众的沟通。
当地政府已向投资商陕西文鑫置业有限公司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文鑫置业则将城关街道办事处告上法庭,请求依法撤销这份解除合同通知。
对此,王宏强表示:希望法院尽快出判决结果,我们也接受结果,承担相应的责任。判决之后,我们将想办法完成后期的工程,确保群众入住。
城关街道办事处还书面回复中国之声称,将积极对接配合司法部门。并承诺在法院判决后6个月内,想尽一切办法完成后续工程,确保群众早日入住。还表示,将在春节前核算落实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立即筹措发放。
城关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已经向县政府承诺,尽最大努力,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争取让120多户村民2018年年底搬入新居。
对于街道办的表态,王宏强告诉记者:“后续的工程量不大,主体工程啥都起来了。城关街道办事处的承诺,我们县政府也相信他们能够解决。也认可他们的承诺”。
当地政府文字回复中国之声称,“项目建设延期的主要原因是开发商企业实力不足、房地产市场变化、开发企业有多处债务纠纷、安置项目已建楼房资产被法院查封等因素,同时也指出,街道办对工程跟踪监管缺乏经验,不懂市场运行规则,不惯于用法律手段规避风险。” 但对于当地政府的指责,投资商不予认可,称是街道办未按承诺为其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导致其不能回笼资金陷入损失较大的困境。
双方的纠纷,法院自有公论。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丁岩林认为,正是当年双方签订的招商合同,为今天的矛盾埋下隐患。
丁岩林:从这个合同签订来看,就有点滥用职权的意思了,你根本就没有权力把这100亩的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给某一个公司。镇政府要给你去征地,还要去给你跑一切的手续,这一般都不是镇政府去干的一个工作。
记者调查发现,这个治理项目的土地手续始终不健全,导致项目的合法推进面临“先天不足,后天畸形”的状态。尽管在外界看来双方签订的合同本身存在问题,但当年受种种因素的制约,基层政府的操作就是如此,而这种违法又是普遍做法。实际上,采煤沉陷区作为一种地质灾害,根据我国《矿产资源法》“谁破坏,谁治理”的基本原则,矿产资源开采企业应该承担采煤沉陷区村庄的整体搬迁、居民的安置。但现实中,矿灾治理的责任主体很难落实,有的老煤矿,连负责人都已经找不到了。
白水县沉陷办主任王军龙说:“有些煤矿是过去的煤矿,在煤矿资源整合中整掉了。这个问题怎么办?责任主体又落不实,地方财政如果困难,老百姓的问题又需要解决。白水县08年、09年这个问题就比较突出了”。
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作为国家贫困县的白水县,选择由乡镇政府对外招商,利用安置用地的优惠政策,通过土地置换,来帮助政府解决问题。
王军龙说:“县级财政也没钱,部分项目就是乡镇政府来招开发商,给他一个优惠政策,就是对采煤沉陷区的优先安置用地,既把采煤沉陷区安置好,同时给投资商在白水县搞房地产的优惠政策,这是为了实现双赢”。
但这样的“土办法”恰恰和我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相矛盾,无论土地报批还是用地指标的统筹,各环节之间的衔接都存在法律上的冲突。记者调查发现,下河村采煤沉陷安置项目面临的困境,受到了市场、政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但摆在面前的矛盾和问题仍需要解决,现实背景下,只能依法行政。
投资商和当地政府,双方不管谁违约,都对120户安置群众违约了。谁该为此买单呢?
丁岩林认为:最主要的问题还是合同的有效性。如果法院认定合同是无效,就要恢复原始状态。土地还是所有人的,如果投资商在上面盖了房子,当然就是折价的问题了。如果因为对方的原因造成了损失,就需要赔偿。
白水县政府认可城关街道办事处给出的承诺。2018年年底,让120户群众住进新居,能否按时兑现?政府和开发商的合同纠纷什么时候能够合法解决?中国之声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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