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hor

Topic: 员工联名请求检方不起诉行贿老板 300人保住饭碗 (Read 181 times)

member
Activity: 98
Merit: 10
楚天都市报讯:武汉一家新墙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况某某因行贿被抓获后,数十名员工联名上书求情,办理此案的武昌区检察院经深入走访并结合法律规定,决定对况某某不起诉。7月26日,武昌区检察院向楚天都市报记者披露了为何会网开一面不起诉。
今年3月,武昌区检察院公诉部受理了该公司行贿案。经查明,该公司在购买集体土地使用权、扩建厂房等事项中,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况某某多次向洪山区领导干部胡某某、郑某某行贿共计31.5万元。
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涉案企业数十名员工联名上书“求情”,请求检察机关能了解企业状况,对该企业及法定代表人依法从轻处理。公诉部高度重视,指派承办检察官调查走访,准确评估案件处理对企业经营活动可能带来的影响。
检察官多次深入企业生产一线,实地查看经营情况,走访员工。经过调查了解到,该企业原是一乡办企业,濒临破产。法定代表人况某某在企业改制后,带领员工适应市场变化,克难攻坚,摆脱困境,逐步发展成为目前拥有员工300余人、年产值4000余万元、颇具规模的节能环保型企业。该企业在安置下岗职工、纳税、技术研发和推广、公益活动等方面为社会做出了突出贡献。况某某为了单位利益行贿被查处后,企业陷入窘境,举步维艰。
检察官考虑到该案能否妥善处理,可能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发展以及300余名员工家庭的生计。如果就案办案,起诉到法院,会影响企业的声誉及今后市场招投标活动,企业的生产经营也会雪上加霜。
检察官认为,该单位行贿犯罪数额不大,情节轻微,且况某某到案后具有悔罪表现,如果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可以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的,而且也符合省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要求,遂决定对该公司及况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5月,不起诉决定宣布后,该企业的员工代表自发到武昌区检察院赠送锦旗。
7月26日,检察官回访该企业,看到生产经营又焕发了活力,非常欣慰。况某某感激地说:“是检察院挽救了我,让企业重现生机,以后我将依法办事,规范经营,回馈社会”。
Jump 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