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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比去年多出一倍 保监会37封监管函都发给了谁? (Read 105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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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是保险监管层非常忙碌的一年,现场检查、全面摸底是今年监管常态。一通忙碌下来发了37封监管函,是去年的一倍多。
那么,这37封监管函都开给了谁,又涉及哪些问题呢?
整体上,这些监管函涉及公司产品问题、电销网销问题、偿付能力问题和公司经营问题,共有34家公司因为某些问题收到监管函,其中珠江人寿、弘康人寿和阳光人寿分别收到了两次监管函。
显而易见,因经营问题下发的监管函最多,共有19家公司因这类问题被发函。这里面又以“‘三会一层’运作、关联交易等方面存在问题”最甚,包括渤海人寿、君康人寿、珠江人寿、上海人寿、阳光人寿、华汇人寿、弘康人寿、长江财险、华安财险、鼎和财险、安心财险、长安责任、泰山财险、昆仑健康在内的14家公司都是这类问题。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部分公司也存在内控管理、内部审计、考核激励、信息披露等合规经营的问题。
渤海人寿、君康人寿和华汇人寿除了存在上述问题,在股东股权方面也存在问题。当然也有一些公司仅仅是某个方面出了问题,譬如百年人寿、中华联合、利安人寿、信泰人寿4家公司都仅在关联交易方面存在问题。此外,恒大人寿因金融产品投资业务不规范被发函,安心财险则因违规解聘和聘任高管被发函。
可以发现,这些因经营问题被发函的公司多属于中小型险企,个别还是刚成立不久的险企。这些公司还存在一些经营漏洞,在规范经营上还需努力。另有两家小险企因为偿付能力的问题被发函,分别是浙商财险和弘康人寿,前者偿付能力不达标,后者则在某些资产的会计处理上不符合偿二代规则。
产品问题也是中小公司易犯的错误。农银人寿、交银康联、长城人寿就因产品不符合一般精算原理被发函,复星保德信则因产品最低保证利率不确定被发函,东海航运保险做起了业务范围之外的险种被监管逮个正着。当然,个别大公司在产品创新时偶有触规,平安财险因产品命名不符合监管要求、销售名称与保险责任不符而遭遇监管,安邦人寿则因生存金返还设计形式,将消费者所交保费大量快速返还,把长期年金保险“长险短做”被发函。
实际上,大中型公司更严重的问题出在电销网销上。今年包括太平财险、人保财险、国寿财险、阳光人寿、泰康人寿、平安人寿在内的6家大中型公司因此收到监管函,每家公司均在电销网销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要么是不合规,要么是内控管理不完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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