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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保监会39条措施防控风险:禁用"阴阳合同"输送利益 (Read 132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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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周末发文重拳防风险。4月23日,保监会发布《进一步加强保险业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行业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工作,强化各保险公司在风险防控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和一线责任,切实加强保险业风险防范的前瞻性、有效性和针对性,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维护保险业稳定健康发展。
《通知》归纳了当前保险业风险较为突出的九个重点领域,对保险公司提出了39条风险防控措施要求。其中,保险公司要严格遵守保险资金关联交易各项监管要求,在资金用途、投资比例等方面切实依法合规,不得通过投资多层嵌套金融产品等手段隐匿或转移资金去向,不得通过“抽屉协议”“阴阳合同”等形式绕开监管要求,不得通过各类资金运用形式变相向股东或关联方输送利益。
“《通知》跟 偿二代 中提到的风险防控内容基本一致,主要还是为了加强风险监管。”某险企内部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防风险是当下监管层首要提及的,此前银监会和证监会也出台了相关的文件来加强风险监管,应该是金融领域整体都在提高风险防范。
9个重点领域风险突出
《通知》明确指出了当前保险业风险较为突出的9个重点领域,并对保险公司提出了39条风险防控措施要求,涉及10个方面,包括流动性风险防控、资金运用风险防控、战略风险防控等。
针对这些风险,监管也提出相应的措施。对流动性风险,要加强管理和监测,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强化股东管理责任;对资金运用风险,要建立审慎稳健的投资运作机制,加强信息报送和披露,严禁通过投资多层嵌套金融产品、采用“抽屉协议”“阴阳合同”等形式绕开监管要求变相向股东或关联方输送利益;对战略风险,要完善公司治理架构,加强股东管理和关联交易管理,科学制定战略规划,防范公司战略失偏、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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