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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便衣警察翻窗入室办案 无辜男惊醒辱骂被拘5日 (Read 305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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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翻窗入室的警察惊醒
  据姜某介绍,2014年1月14日,他正在家中熟睡,子洲县公安局派出所的民警翻窗户进入他家,他被惊醒后说话态度不好,随即被马蹄沟派出所的民警以莫须有的罪名强行带走。
  姜某称,民警翻窗进入他家时,并没有穿警服,也没出示任何能证明自己是警察的证据,他还以为进来了小偷,所以才恶语相向,以致最后大爆粗口。得知对方是警察,是接举报来盘查他有吸毒史的哥哥,姜某告知民警自己不是其哥,但是民警依然将他带到了当地派出所。姜某说他当时告诉民警,自己腰部刚动过手术,却仍被强行进行询问。
  其后,子洲县公安局以姜某说话态度不好并辱骂民警为由,对姜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子洲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2014年1月14日8时许,子洲县公安局马蹄沟派出所民警在排查有吸毒史的姜某某时,误来到其弟姜某家中并出示证件,派出所民警在要求姜某配合工作时,遭到姜某的辱骂,决定给予姜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该行政处罚决定当即交付执行,并已执行完毕。姜某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于2014年3月向子洲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判定撤销行政处罚决定
  经法院审理查明:姜某与哥哥姜某某两家共住一院两层楼房,该房屋以中间线分开。2014年1月14日7时许,子洲县公安局马蹄沟派出所的民警杜某,协警李某、张某因需排查有吸毒史人员,来到姜某某家。未能找到姜某某后,三人通过房屋东侧的楼梯来到二楼,在二楼西侧一个窗户发现房内有一人正在睡觉,民警通过该卧室窗户翻入室内并出示了证件,并核对了该男子的身份证件。随后,三人又来到房屋靠里面的卧室,发现床上有另一男子(姜某)在睡觉,民警以为该男子就是姜某某,便将其叫醒,而该男子又自称姓姜。其后双方发生了言语冲突,姜某辱骂了对方,民警便以此为由将其带回马蹄沟派出所,使用“安全询问椅”对姜某进行了询问。同日,又将姜某带到子洲县公安局,决定以侮辱他人为由,给予姜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子洲县法院认为,子洲县公安局马蹄沟派出所民警在办理本案中,排查有吸毒史人员姜某某时,尽管出示证件、说明来意,但在姜某某的妻子已告知丈夫不在家中的情况下,由于工作方法欠妥,误入了其弟姜某家中。在此情况下,双方又不能克制自己的情绪,导致发生言语冲突。由于辱骂时是在姜某的卧室,也并非在公共场合公然进行,为此情节轻微,不符合公然侮辱他人的构成要件。故对判决如下:撤销子洲县公安局2014年1月14日作出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子洲县公安局负担。
  宣判后,子洲县公安局不服,向榆林市中院上诉,2014年秋,榆林中院维持原判。
  昨日,姜某告诉华商报记者,法院判决到现在,子洲县公安局无人对其表示歉意,更别说赔偿了,现在自己连县公安局的门也很难进入。对此,有法律界人士表示,姜某可以向法院写申请,要求子洲县公安局道歉并作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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