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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银行职员手抄储户信息每条50卖同行 被加价再售 (Read 250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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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的人有这么缺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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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个人信息泄露因山东省临沂市18岁大学新生徐玉玉的死亡触动公众神经。距临沂近1000公里外的湖北咸宁市通山县公安局,9月6日披露该县首起非法提供公民信息案,出售个人信息的竟是银行职员。
中国银行通山支行职员陈某将储户信息当做“摇钱树”,以20至50元每条的价格,将800余条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内金额、手机号在内的储户信息出售给他的上线、同在银行工作的同学张某。
张某则以50元一条的价格从多家银行职员处购买储户信息,再以每条120元至180元不等的价格转卖,1400多条储户信息被他出售。
澎湃新闻调查了解到,目前仅陈某和张某分别被通山县公安局和湖北安陆县公安局立案调查。安陆警方未透露案件任何情况,通山县公安局已将陈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罪一案移送检察院。
通山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9月13日向澎湃新闻证实,犯罪嫌疑人陈某的行为已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但因其社会危害较小,无逮捕必要,检方已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要求继续侦查。>>网店店主自费5万召回热水袋:多次被认为是诈骗
“这个银行的内部管理肯定出了问题。”湖北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支行行长李华(化名)告诉澎湃新闻,储户的个人信息是不能买卖的,一方面要靠银行职员的职业操守,但更重要的是银行内部的监管。他所在的银行,只有要害人员才能接触到储户信息。
李华指出,这些储户的关键信息被泄露后,增加了储户遭遇电信诈骗的几率,甚至可能银行卡被人复制。
中国银行通山支行工作人员表示陈某涉案前已辞职,后又否认有这个员工,并拒绝接受采访。
银行职员出售储户信息
咸宁通山县公安局9月6日的一则警情通报揭开该县首起非法提供公民信息案。
办案民警告诉澎湃新闻,这起案件8月初由上级交办,移交的线索只有一个QQ账号。8月11日,警方在银行将涉案的陈某抓获。
通报内容显示,涉案人员陈某是中国银行通山支行的正式员工,今年1月初,在孝感一家银行上班的同学张某打来电话,让陈某利用工作便利,给他提供一些储户的银行信息,并以每条信息50元作为报酬。银行虽有明文规定,严禁对外泄露储户信息,但控制不住内心贪婪的陈某决定铤而走险。陈某起初偷偷用手机拍照获取储户信息,后来担心被发现,他就手抄记录每一条储户信息,然后通过QQ发给张某,张某则通过支付宝付款。
民警查明,陈某利用工作便利,将查询到的储户个人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账户余额、手机号)以每条20元至5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了张某。初步统计,陈某共非法售卖信息800余条,非法获利4万余元。
而张某以50元一条的价格从多家银行职员购买储户信息,再以每条信息120元至180元不等的价格转卖,1400多条储户信息被他出售,非法获利近20万元。
知情人士介绍,20多岁的陈某,从武汉一家金融学校毕业后回到老家通山,成为银行的正式员工,在窗口工作。陈某上班一年多,对其收入并不满足,一直羡慕张某买了私家车。该人士对澎湃新闻透露,陈某所售卖的信息,可能涉及全省或全国其他地方储户信息,他有一定的反侦察意识,一开始是偷拍,后怕被银行内的监控系统拍下,就用手抄。
通山公安局相关人士说,张某的案子由安陆县公安局负责侦办。安陆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听说过此案,但他未向澎湃新闻透露更多案情。



涉事银行未透露泄密原因
中国银行通山支行临近通山县公安局,9月12日下午,澎湃新闻在这家银行看到,银行整个面积不过两百平方米,一边是服务窗口,另一边小隔间内,是其他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办公室。
“你是怎么知道他是我们这里的?公安那边没有任何结论,我们现在政府、银监、人民银行都已经干预这个事情。”该行一名女性负责人说,陈某在事发前已经辞职,“(事发前)我们是有对员工进行教育”。
该女性负责人向上级请示后又改口说:“不好意思,我们这里没有(陈某)这个人,我不接受任何采访。”咸宁市委宣传部工作人员表示,陈某是事发后被开除的。
李华说,他所在的银行每个月每个季度都要对员工进行异常行为排查,检查员工是否有异常消费、资金来源不明、接触社会闲杂人员等行为。这主要通过电脑查询、监控录像查询或员工访谈等形式。“不知道这家银行的排查是否到位”。他所在的银行并不是所有员工都有查询客户资料的权限,而且银行职员查询客户信息必须经过审批,未经审批查询客户信息,后台会报警的。
李华分析说,查询除了含储户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账户余额、手机号等,还能查到交易记录等信息,所以售卖价格较高。这些关键信息被泄露后,增加了储户遭遇电信诈骗的几率,甚至可能银行卡被人复制。
检方暂未批捕
我国《刑法》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前述知情人士介绍,陈某目前被取保候审,检方并未对其批捕。
通山县公安局相关人士告诉澎湃新闻,暂未发现陈某所售信息造成储户被骗,目前警方仍在继续调查。
通山县检察院一名负责人9月13日上午告诉澎湃新闻,陈某所涉罪名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犯罪情节并不是重罪。该负责人称,是否有人购买信息实施诈骗,造成储户损失是潜在的,现在没有发生,说不定以后会有不法分子利用非法获取信息进行诈骗,造成不良影响的时间可能会比较长。因为陈某并不属于暴力犯罪,加上已经不在银行上班,取保候审不至于危害社会,检方并未对其批捕,只要不影响案件的侦察可以逮捕也可以不逮捕。该负责人说,目前,案件已经退给公安部门继续侦查,本案侦查终结后将移送法院起诉,该案已构成犯罪不可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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