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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5月1日起,房产证写谁名都没用!有它才是关键 (Read 100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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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5月1日起施行。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为本行政区域内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据了解,目前31个省(区、市)中,除西藏自治区以外,均已发放出首本不动产权证书。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相关工作安排,要力争今年年底前所有市县停发旧证、颁发新证。
这也就意味着,以后买房子拿的是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将停止颁发!
什么是不动产权证书?

不动产统一登记实行后,市民新购商品房办证,将由原来分别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改为1个部门办理1本《不动产权证书》即可,保持收费不变,原来各部门依法已经发放的证书继续有效,不强制要求更换证书,不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
不动产统一登记

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指将原来分散在土地、房屋、海域、林地等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到一个部门,核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统一登记实现了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证、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的“四统一”,最大限度地节约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实现简政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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