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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山东高院:于欢"刺死辱母者"案将于5月27日公开审理 (Read 219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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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院:于欢案二审将于5月27日公开开庭审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5月27日8时30分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第22审判庭公开审理上诉人于欢故意伤害一案。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新京报快讯 此前引发社会各方高度关注的山东青年于欢“刺死辱母者”一案有了最新进展。今天(5月24日),记者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实到,该案将于5月27日二审公开开庭审理。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郑红军向新京报记者证实,于欢案确实将于本周六二审,“昨天下午已经在法院门口的公告栏贴了公告。”
对于记者询问该案是否公开开庭审理,郑红军回复为公开审理,“到时候可以看我们的官方微博,很详细。”这意味着该案或将采取微博直播的方式通报庭审相关信息。
2016年4月14日,山东源大工贸负责人苏银霞及其子于欢,因无法偿还高利贷,被11名催债人限制人身自由,并受到侮辱。于欢刺伤4人,其中1人因失血性休克死亡。2017年2月17日,山东聊城中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
山东高院此前通报,于欢故意伤害一案,聊城中院宣判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杜洪章、许喜灵、李新新等人和被告人于欢不服一审判决,分别提出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3月24日受理此案,已依法组成由资深法官吴靖为审判长,审判员王文兴、助理审判员刘振会为成员的合议庭。
最高检、山东省高院、山东省公安厅等都曾公开通报相关情况。3月26日,最高检消息称,派员调查于欢故意伤害一案,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全面审查。山东省公安厅也于同一天通过官方微博发声,称对媒体报道的聊城于欢故意伤害案高度重视,26日上午已派出工作组,赴当地对民警处警和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核查。
延伸 · 观点
媒体评刺死辱母者判无期:会遏制公民战胜邪恶勇气

刑法上正当防卫的成立,将“防卫的紧迫性”作为核心要件,其要义在于两个方面:一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二是不得不制止侵害。从法院的认定看,恐怕还是认为防卫达不到“不得不为”的程度。问题在于,“没有人使用工具”,被告人及其母亲就没有现实危险吗?当“极端手段污辱”都已经出现,谁能预料,不法分子接下来还会采取什么更恶劣、更危险的侵权行径?



法律规定“正当防卫”行为,目的是要鼓励公民采取必要措施与不法侵害作斗争,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从而弥补公力救济之不足。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将“超过必要限度”的“门槛”抬高,施以无差别的“对待”,只会使公民抗争邪恶的勇气遭受遏制,从而与正当防卫的立法精神背道而驰。

延伸 · 背景
母亲欠债遭11人凌辱 儿子目睹后刺死1人被判无期

辱骂、抽耳光、鞋子捂嘴,在11名催债人长达一小时的凌辱之后,杜志浩脱下裤子,用极端手段污辱苏银霞——当着苏银霞儿子于欢的面。

匆匆赶来的民警未能阻止这场羞辱。情急之中,22岁的于欢摸出一把水果刀乱刺,致4人受伤。被刺中的杜志浩自行驾车就医,却因失血过多休克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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