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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反洗钱新规7月实施 机构严查跨境交易真实背景 (Read 141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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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强调,总体而言,随着《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任何无法证明资金合法来源、或难以证实资金出海实际用途的跨境大额现金转账交易都将被从严查处。
跨境大额现金转账交易的反洗钱监管序幕即将开启。
去年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3号,下称《管理办法》),决定从2017年7月1日起实施。
在业内人士看来,《管理办法》相比以往反洗钱监管规定的最大变化,主要集中在三点,一是将自然人大额现金交易报告标准从原先的当日单笔或累计交易(包括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人民币20万元以上,调整到5万元以上,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报告标准维持不变;二是要求金融机构新增建立与完善交易监测标准、交易分析与识别、涉恐名单监测、监测系统建立和记录保存等;三是新增非银行支付机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等机构履行反洗钱监管义务。
此外,非自然人银行账户境内和跨境的大额转账交易额度超过人民币200万元或等值20万美元外币;自然人银行账户境内大额转账交易规模超过人民币50万元或等值10万美元外币;跨境大额转账交易超过人民币20万元或外币等值1万美元,也需要向相关部门报备。
反洗钱监管全面收紧
记者多方了解到,为了落实《管理办法》规定,银行的实际执行标准十分严格。
一位不愿具名的外资银行合规部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透露,银行内部规定若境内个人每月向境外转账额度超过1万美元,需向银行出示具体的消费证明;否则银行可能会关闭个人账户,并将相关信息汇报给国家外汇管理局(下称外管局)相关部门。
“即便部分银行尚未要求出示具体消费证明,不排除他们未来会对相关账户进行抽查,若个人无法补缴消费证明,同样会面临关闭账户与信息汇报风险。”他透露。
另外,该人士介绍,针对企业对外投资并购贸易所涉及的跨境大额转账现金交易,银行会要求企业出示详尽的贸易投资收购合同等相关材料,即便有些企业在自贸区设立自由贸易账户(FT账户),银行也必须了解该企业的客户、业务等,在尽职调查三大操作原则的基础上,先对跨境资金流动进行反洗钱核查。
多位银行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透露,部分反洗钱监管体系不够完善的银行甚至会适度削减当月换汇额度,避免企业或个人通过银行尚未察觉的灰色通道换汇出境。究其原因,相比境内大额转账现金交易,跨境金融业务的反洗钱监测面临的挑战更加复杂。不少企业或个人会利用部分国家反洗钱监管体系漏洞,采取各种灰色通道将资金转移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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