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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大连法轮功学员徐桂兰遭冤判7年入狱 (Read 112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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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东西没接触过,不过属于外来文化侵袭,很多人都是自焚引起的恐慌,
其实前期确实是对身体有好处的,但是到了后期感觉就像是自虐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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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辽宁省法轮功学员徐桂兰遭大连市沙河口区法院二审判处7年徒刑,并罚款1万元。徐桂兰已要求上诉。


家属为徐桂兰聘请了二审律师,律师去法院没有看到卷宗,去看守所也没有见到当事人;二审没有开庭,徐就被宣告维持原判。

明慧网报导,徐桂兰,女,67岁,2016年6月28日被当地派出所以执行所谓“统一行动”从家中绑架,家中电脑、打印机、各种工具、光盘、真相材料及家中电话本等被抄走。

徐桂兰先被绑架到大连市五一广场派出所,从早上6点一直被审讯到晚上10点,她拒绝签署不控告江泽民的文件;后被劫持到大连市看守所,再转到姚家看守所关押。

在看守所里,徐桂兰拒绝穿牢服、做奴工,提审零口供、不签字。据悉,她的案子已被沙河口检察院退回公安重侦。

徐桂兰的丈夫为妻子聘请了律师。他表示,妻子是家中邻里公认的好人;自己亲身见证妻子因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变健康;修炼法轮功没有违法犯罪。为了替妻子鸣不平,他买了法律书籍,晚上下班后了解、研究,他说:“聘请律师做无罪辩护,花多少钱不在乎,这是我能为徐桂兰做到的,这是我作为丈夫的责任。”

2017年3月8日,一审开庭。徐桂兰的辩护律师从法律层面上有理有据地阐述了修炼法轮功是受宪法保护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拥有电脑、打印机是公民的自由;存放、打印法轮功资料也不违法;当事人徐桂兰无罪。律师要求法官无罪释放徐桂兰。

法轮功是以“真、善、忍”为指导原则的佛家上乘修炼功法,包括五套炼功动作;真修者祛病健身,道德回升。

在庭审个人申辩中,徐桂兰说:“修炼法轮功前,自己身体不好,子宫有肌瘤,心脏也不好,看到刺激的画面都受到惊吓,就犯心脏病;而且脾气暴躁,在家中和丈夫吵架,无理争三分。修炼后,子宫肌瘤没有了,心脏病也好了,现在无病一身轻,二十多年来没有去过医院打针、吃药,脾气也好了,一家人和和气气的。法轮大法好啊!法轮大法给了我新生。”

但是法官并没有采纳律师和徐桂兰的辩护意见,四个多月以后,一审判处徐桂兰7年徒刑。

据悉,在辩护律师胜辩的情况下,法官应当依法当庭宣判法轮功学员无罪,并释放,但在中共政法委、“610”(中共专职迫害法轮功的组织)的操控下,大陆法官不敢做主宣判,多数都以合议、请示上级等为托辞休庭走掉,然后秘密枉判。

统计显示,2017年上半年,大陆至少有450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1999年7月以来,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已持续十八年,制造了无数冤案、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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