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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记者调查虾蟹市场猫腻 76元大螃蟹38元绳子钱 (Read 117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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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式”绑绳增重袋子皮筋绑绳可占总重量一半
  丰台区岳各庄海鲜市场 红色塑料绳 铺开长8米
  最后,记者又来到丰台区岳各庄海鲜批发市场,大厅内的情况与另外两家海鲜市场大同小异,有的商铺甚至还要更夸张。在海鲜85号商铺,大大小小的螃蟹无一不被绑上吸水皮筋,远看则是一大片粉红色在水箱里不停晃动。经店员介绍记者得知,这些价格分为55元、95元、155元一斤的梭子蟹虽均绑着吸水皮筋,但吸水皮筋的大小也和螃蟹个头一致。
  京深海鲜市场买来的膏蟹,解开湿塑料绳后,蟹腿已断。
  海鲜67号商铺却是大厅里特立独行的一户,里边的螃蟹不论大小,身上只见很细的黄色皮筋,并不见粗重的吸水皮筋。店长像卖大闸蟹一样,根据螃蟹大小轻重不同论只售卖,每只梭子蟹价格从十几元至上百元不等。店主解释:“我们上货的时候就是论只上的,所以也就论只卖。可能比起来稍微贵点儿,但都是实打实的,不用像别家那样靠皮筋来加重。”
  在大厅特6号商铺,记者再次见到膏蟹,它同样被粗重的红色塑料绳五花大绑装在箱子里。在旁边柜台上,还四仰八叉摆着几只死掉的膏蟹,店长正以8元一只的价格向外售卖这些死蟹。“这都是今天早上刚死的,可以吃的,肯定没问题。”店主介绍,她家的膏蟹又便宜质量又好,只要花38元就能买一斤。“肉多,黄多,我这螃蟹肯定没问题。”
  岳各庄海鲜市场,购一斤一两螃蟹,绳子占6两。
  但记者提出螃蟹绑绳太重的问题时,她同样解释,绳子称重时不能解下。“我们规定怎么来货怎么卖的,早把这绳子钱算出去了,要拆了的话肯定不会这么便宜卖你了。”随后,记者花42元在其摊位上购买了一只1斤1两的膏蟹。随即前往服务台称重,发现这只膏蟹光红色塑料绳的重量就达6两,比螃蟹还要重1两。这意味着记者花42元购螃蟹,其中有22.8元就花在了绳子上。
  记者握紧双手一攥,塑料绳子里的水便顺势淌出,很是夸张。拆掉外边粗重的红色塑料绳,发现里边还有红色的绑带绑着螃蟹的大钳子。将螃蟹带回家后,记者将这条捆绑的塑料绳解开,一张湿漉漉的,宽1.2米、长约8米的巨大塑料膜展现在眼前。万万想不到,这一只巴掌大的螃蟹,身上捆绑的塑料绳近10平方米,两张乒乓球桌都铺不下。
  事后,记者拨打海鲜市场内投诉电话反映商家售卖死蟹一事,工作人员解释道:“如果是湖蟹死了,是禁止售卖的,市场发现也会处罚商户。但如果是海蟹,保存得当、肉质没有变质就可以卖,也可以吃。”不过工作人员还是建议,如不能确定商家售卖的螃蟹是何时死亡,则最好购买活的海蟹食用。
  一只螃蟹身上绑着的绳子,展开后足够铺平两个乒乓球桌。
  ■记者手记
  比“坏”来获利迟早要被抛弃
  这是记者第一次去海鲜市场买海鲜,也许是因为没有长一张老食客的脸,也许是大多数散客都是同样的茫然,从旁经过时,商贩们的眼睛里总能看得出一丝兴奋。在几次购买过程中,毫无相关知识的我除了能分辨出螃蟹的雌雄,没有一点辨别好坏能力,差不多大小的个头,对方说一斤50便是50,说一斤150便是150,我没有张口还价,但对方却乘胜追击,年轻小伙子把螃蟹拎过去一称就说一斤,把站在两米外盯着秤台的记者当“瞎子”。
  市场上给螃蟹绑吸水皮筋和塑料绳又何尝不是把消费者当“瞎子”,为了那点利益,真是无所不用其极。如今互联网已渗透到各个领域,信息和价格公开透明的同时,也给了消费者更宽泛的可选范围,长期下去市场里那些不诚信的商户必定被消费者抛弃。樊旭兵也说,目前许多电商做海鲜生意就非常红火,似乎也从侧面印证了这一点。
  几天暗访下来,记者真是越买越生气,倒不是因为花了多少冤枉钱,而是被商贩们的小伎俩碾压得没脾气,有的甚至当面“欺负”你,完了还一脸无辜样。市场经济下,如果大家都通过比“坏”来获得更多利益,那么这个市场迟早会被抛弃,到时候,辛苦忙碌的海鲜商贩们也不会太好过。还有那些“护犊子”的市场管理方,商户是租客,好了能给市场赢得口碑,坏了糟蹋的可是整个海鲜市场的名声。无论是市场还是商户,倒不如尽早老老实实、足斤足两做生意,用质量和口碑打开市场,赢得回头客,通过比“好”来获益,这样发展才能更持续、更长久。
  专家回应
  中国消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 商家行为涉嫌欺诈
  如果消费者不慎购得绑绳过重的螃蟹又该如何解决?带着疑问,北京晨报记者拨通12315热线,反映了螃蟹绑绳超重的问题。但工作人员表示,北京市暂未对螃蟹绑重的具体占比做出明确规定,因此无法记录投诉,只是建议记者与属地消协反应,沟通解决问题。
  中国消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认为,商家在螃蟹上绑吸水皮筋或故意加厚重绳子的做法已经涉嫌欺诈。国家工商总局颁布实施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明确规定:“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行为均属于欺诈行为。”陈音江进一步解释道,在螃蟹上绑吸水皮筋、加厚重绳子均属掺杂,螃蟹缺腿或为死蟹属以次充好,这些做法都明显涉嫌欺诈。消费者如遇此情况,要先保存好相关证据,除了可以要求商家退货外,还可以向商家要求3倍的赔偿。
  商家所谓“不能解下吸水橡胶和绳子卖螃蟹”,这种说法在陈音江看来同样站不住脚。按照《消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消费者花高价钱买的是螃蟹,最后却买到了30%甚至一半的塑料绳子和皮筋儿,这样的交易显然是不公平、不合理的,明显涉嫌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陈音江称,螃蟹捆绑粗重绳子和吸水皮筋同样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关于“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规定,如市民发现此情况可向属地的市场监督部门投诉反映。
  在消费者选购螃蟹时,陈音江提示,应尽量选择一些大型知名市场,有固定门面、证照齐全的店铺,万一遇到问题维权也相对方便。因螃蟹不同种类、不同规格差价较大,他也建议消费者在购买螃蟹前先做些“功课”稍作了解。购买包装好的螃蟹,一定要打开包装仔细查验,防止中间夹杂一些次蟹或死蟹。如果发现商家存在短斤少两、以次充好、假冒伪劣等行为,要保存好票据和相关照片等证据,及时向工商部门或消协组织投诉,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北京晨报记者 康佳 文并摄
[责任编辑:袁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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