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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好友婚宴上饮酒死亡 新郎被判赔8万 (Read 314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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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本应是人一生中最难忘的回忆,可对王某来说婚礼则成了他的梦魇,他多年朋友李某竟然在自己婚礼中因饮酒死亡,李某家属为此将自己和酒店诉至法院,要求就李某死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近日,海淀法院审结了此案。
  家属:被告未尽提醒义务
  李某家属诉称,2013年5月某日中午,李某受邀参加王某在酒店的结婚庆典,其间李某饮酒后出现意识不清,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李某系酒后异物吸入性窒息致死。
  李某家属认为王某邀请李某参加婚礼却没有尽到合理的提醒和规劝义务,在其醉酒后长时间内未采取积极合理的照顾措施,也没及时通知家属,延误了最佳救治时机,才最终导致李某死亡。酒店方未及时发现李某处于不适状态,也未履行照顾和安全保障义务,其对李某死亡也有过错,向二被告索赔70万元。
  新郎:多次劝他少喝点
  法庭上,王某辩称李某是他的好朋友,对他的去世深感悲痛,但是李某死亡与邀请他参加婚礼及婚宴中的饮酒没有直接必然的因果关系。
  “他平时酒量很好,婚礼上我和我母亲也多次劝他少喝点、喝慢点,但他仍继续喝酒。后来他说有点晕,他们要送他去休息,他说躺一下就好,于是就躺在了现场的舞台上。”王某称,自己和同伴时不时会去看看他躺得是否安稳,还给他垫了衣服,其间李某可以正常地应答,并无异常。直到下午5点多收拾婚礼现场时,餐厅服务员才发现李某脸色不好,自己和酒店立即将其送往医院救治,并同时通知了李某母亲,他对李某的死亡并无过错。
  酒店辩称,李某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知晓大量饮酒的后果,其遭遇意外与公司的设施设备和服务无关,公司发现李某状况异常后已积极配合送医抢救,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
  判决:新郎赔偿8万元
  海淀法院查明,事发当日李某饮用王某提供的白酒若干,后感头晕不适,躺在婚礼现场的舞台上休息。下午5时左右,酒店服务员在清理婚礼现场时发现李某意识不清,王某等人与酒店的职员遂将李某送至医院抢救。后李某经抢救无效于当日去世。后鉴定中心对李某的尸体进行了检验,报告分析认为其符合酒后异物吸入性窒息引起死亡。
  承办本案法官表示,王某一家作为婚宴主办方负有控制婚礼场面、照顾来宾的相应义务,也对受邀来宾的人身安全具有一定的注意义务。李某醉酒后长时间躺在水平舞台上未被婚宴主办方及时发现,在两到三个小时的时间内未能了解其真实状况,可以认定王某在李某独自醉卧的情况下疏于照顾和帮助,未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其对李某的死亡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而酒店在发现情况异常后积极协助王某将其送医就诊,其行为并无过错。
  最后,法院判决王某赔偿李某家属各项费用共计8万余元,同时驳回了李某家属对酒店的各项诉讼请求。
  法官释法
  李某饮酒过量担主责
  法官称,李某在醉酒状态产生呕吐并发生误吸是导致其死亡的直接原因和主要原因,李某醉酒后长时间躺在水平舞台,不利于其呕吐物的引流,发生误吸后未被及时发现和照顾,在被发现后又花费较长时间才被送至医院,均系其身亡间接、次要原因。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就其过量饮酒引起死亡承担主要责任,王某应当承担次要责任。法院依法判令王某承担1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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