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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美国国税局的难题:BCH如何纳税 (Read 113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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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02, 2018, 01:10:08 AM
#1
Omri Marian是加州大学欧文分校的法学教授。他在美国律师协会的几个加密货币征税项目上做出了贡献。但此处所表达的意见是他个人的,不构成税务建议。


如果你在2017年7月31日拥有比特币,那么在第二天结束时,你就会拥有(或者至少你有权要求拥有)同等数量的比特币现金(BCH)。如果美国的比特币所有者在那天得到的是美元,毫无疑问,他们将不得不将其作为应纳税的收入在2017年的纳税申报单上标明。但是,如果收到的是比特币现金(BCH)呢?需要纳税吗?






意料之中的是,内部税收法规(IRC)总的来说并不直接针对加密货币的税收处理,更不可能有针对硬分叉币的。我们目前所拥有的是美国国税局(IRS)在2014年发布的指南,该指南并未涉及这些加密货币的创造性事件。


当缺乏法律依据时,律师和法官就会寻找类似案例,试图找到最类似的案例以明确该税收处理确实存在。不幸的是,这种方法对于硬分叉案件几乎没有帮助。


在法律上,没有任何与硬分叉明确地相类似的税收案件。当然,也有许多合理的类比可供选择。


因此,在2017年收到硬分叉币的纳税人面临着重大的不确定性。在此我的目的是解释为什么硬分叉币的税收处理是不确定的,并呼吁国税局针对这些问题发布指导意见。


硬分叉是“硬”问题
最高法院规定的基本框架是,应纳税的收入包括任何“不可否认的财产增值,能实际变现的,以及纳税人拥有完全支配权的”。这三个要求中的第一个(“财产增值”)很可能适用于硬分叉币。当比特币的所有者获得比特币现金时,她得到了一些有价值的东西。另外两个要求(“能变现的”和“完全支配的”),在硬分叉的背景下则有很多更难回答的问题。


首先考虑变现的。“能实际变现的”是我们所得税制度的基石之一,规定应纳税事项只适用于纳税人收到与纳税人已有的“存在重大差异(实质不同)”的东西。


比特币现金和比特币有本质区别吗?还是说,比特币的所有权总是包括硬分叉潜力?比特币现金是新的东西吗?或者,这只是证明比特币所有者一直拥有的某种东西?

有一种观点认为,持有的比特币现金(BCH)与最初的比特币不同。因为,如果不是要创造一种具有不同性质的新币,那么为什么要经历链分叉的麻烦呢?



另一方面,矿物与能够提取矿物的土地有本质上的不同,但很显然的是,如果你拥有土地,你不需要为你提取的矿物申报收入,除非你真的卖掉了这些矿物。然而,问题就在于,我们的税法指南是这样说的:在出售之前,这些矿物是不征税的。此外,将硬分叉与矿物提取进行类比是相当牵强的。土地和矿物一直是本质上的不同。土地的所有者不创造矿物,而是提取矿物。比特币的所有者得到比特币现金只是因为拥有比特币,而且两者必须同时持有。他们没有从任何地方提取任何东西。


链分叉VS 股票分拆
因此,不难看出为什么有时硬分叉会被比作比例股票股利或股票分拆,在这种情况下,每一位股东都会因为持有原来的股份而获得额外的股份。根据现行法律,股票分拆通常不是应纳税事件。同样,我们有明确的法律条文也是这样规定的。但是,股票分拆的类比是否合适也不清楚。因为在股票分拆中,新旧股票仍然代表着同一资产(公司)的所有权利益,而链分叉创造了一种新的币,它的属性与旧的不同——有自己的分类账本和新的独立的市场。


采取保守的方法
在缺乏指导的情况下,更保守的方法是将硬分叉币作为应纳税的“能实际变现的”来处理。但是,即使决定采取这样一种保守的方式来处理,两个重要的问题仍然存在:什么时候真正变现了?收入是多少?


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决定将收到的比特币现金(或者其他硬分叉币)作为申报收入,那么应该申报的收入是多少?这里又与“完全支配权”的问题相关了。变现金额一般是在变现时确定的,当纳税人变现的时候就是纳税人获得“完全支配权”的时候。在“推定收入”的法律原则下,变现在纳税人“可能获得收入”的情况下发生。


例如,您不得不申报你收到的支票,尽管你还没有兑现该支票。因此,既然理论上币的拥有者在分叉时有权要求获得新币,那么,变现就在那时候发生了。这是一个合理的说法。

如果变现在分叉的时候发生,那么又有一个合理的论点,即变现的价值为零。因为,一种新币被创造出来的起初它还没有市场。价格发现还需要时间。


因此,例如,比特币现金的获得类似于一个应纳税的事件,但他获得的收入是零美元。然而,又有一个合理的反驳:网上有比特币现金期货交易的价格,这意味着它在被创造的第一分钟就有价值。


但这些期货交易的平台又不是所谓的“已建立的交易所”,内部税收法规(IRC)}有时依靠这些平台只是为了确定资产的市场价值。因此,币分叉时的税收价值仍然是个谜。此外,当所有者持有的币在一个由中介维护的钱包中时,变现的时机变得不明确。这是因为,在中介平台决定支持新的分叉币之前,所有者可能不会获得新的分叉币。当中介决定将新分叉币发放给钱包的拥有者的时候,价格发现就在市场上完成了,而所实现的金额就是中介发放到你钱包的金额。


当然,这里也有一个反驳的说法:人们可以从一个不支持分叉币的中介的钱包里提出加密货币,在中间人之外索要分叉币。因此,在“推定收入”原则下,仍然有一种观点认为,变现发生时价值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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