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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陈云峰:IFO性质及法律风险分析 (Read 116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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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24, 2017, 05:52:36 AM
#1
继央行等七部委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规范ICO代币融资活动后,IFO的出现又引起不小的波动,与ICO发行代币融资不同,IFO是基于比特币等主流币而进行的分叉,持有诸如比特币等主流币可获得分叉币,即一种新的虚拟货币。



 

IFO性质分析
 

IFO技术人员采用技术手段对比特币等主流货币分叉,开发的分叉币会按比例相应分配给比特币持有人,并且在交易流通中获得价值,部分也会通过数字资产交易所进行交易流通。

2013年12月,央行等部门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中认为比特币具有无集中发行方、总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个主要特点,并将比特币定性为虚拟商品,而采用同样技术手段产生的新的虚拟货币——分叉币,从根本上说与比特币没有太大区别,由技术人员基于比特币的底层协议而开发,并具有比特币的四种特性。

我国对金融市场融资活动的监管规范主要涉及私募、公募两种形式,私募融资对于投资人数和资质都有明确的法律限制,且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产品要经过基金业协会备案,而公募行为,如公开发行证券、股票等,则需要通过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审批,公募行为对资金用途、信息披露等有严格的要求,并且有明确的监管主体。而对于以IFO名义的融资行为,其发行的分叉币因区别于前述基金、证券、股票等权益凭证,投资人旨在获取分叉币,并在数字货币交易市场交易过程中获得增值收益,该种形式的融资活动在法律上尚未被明确定义,是否应被纳入现有监管体系,有待相关部门出台具体规范。

 

IFO的法律风险
 

由于政府部门尚未对IFO出台相应的监管政策,且不具备统一的技术标准,故其在实务中该种经营或融资活动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第一,诈骗风险。由于现实中大部分人对于虚拟货币及相关技术手段并不了解,仅通过新闻或媒体报道就参与并投入大量资金,因此很容易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并以“数字资产投资”、“区块链技术投资”等名义吸引投资者,而并未从事真实的代币开发活动、技术研究等项目。
第二,技术安全。根据专业人士的分析,由于代码开发者目前尚没有完全达成共识的代码,不具备攻击保护机制,且未进行充分的代码测试和审查,因此对于分叉币本身的安全性仍需引起足够重视。
第三,非法融资风险。对于ICO发行的代币来说,由于部分代币具有证券、股票等权益属性,并且该融资活动并未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可能涉嫌非法集资活动,而IFO在我国法律上并未明确具体规范,如未能尽早规范,则可能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非法集资等行为有明确的规定:
(一)非法性,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即没有合法的经营活动而吸收公众资金。
(二)公开性,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即公开渠道宣传经营项目。
(三)利诱性,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即承诺相应的回报或者增值等以吸引投资人参与。
(四)不特定性,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即融资活动的参与主体为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具有一定规模。
可见,对于没有实际经营、研发项目,或者违反上述规定以利诱方式向不特定公众募集资金的,很容易被认定为非法集资行为。因此,在开发分叉币过程中吸引技术研发赞助费的团队,一定要特别注意以上法律规定和风险,确保项目研发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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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云峰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原文载于:互联网金融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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