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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深交所干部提前布局Pre-IPO 没收加罚款4.99亿元 (Read 190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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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那里都有有偷挖,不单单是币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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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在例行发布会上通报了深交所原发审监管部副总监冯小树违规炒股事实及处罚情况。

  张晓军透露,中央第七巡视组在对证监会巡视期间,向证监会移交了前深交所工作人员冯小树涉嫌违法买卖股票的相关线索,证监会会党委对相关线索高度重视,要求予以彻查,经过调查审理工作,证监会查明冯小树先后以岳母、配偶之妹的名义入股拟上市公司,并在上市公司上市后抛售股票获取巨额利益,累计交易金额达到2.51亿元,获利金额达2.48亿元。

  根据《证券法》规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中国证监会在2000年9月发布的一项通知中则明确规定,证券监管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和子女不许买卖股票,违反规定的要限期纠正,或者配偶、子女停止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或者领导干部本人辞去现任职务。

  张晓军指出,冯小树作为承担监管职责的重要干部,知法犯法,以他人名义在公司上市前突击入股,上市后卖出股票获取利益,违反证券法关于证券交易所人员禁止买卖股票的规定,扰乱资本市场秩序,证监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2.48亿元,并顶格处以2.51亿元罚款。

  冯小树,证监会创业板发行监管部原副处长、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原副总监。2004年12月30日,原任职深交所发审监管部副总监的冯小树履新证监会第七届发审委委员。证监会官网可查的信息显示,冯小树参与审核报喜鸟、东方海洋、沃华医药、威海广泰、鲁阳股份、中泰股份、招商局能源等超过29家公司的首发申请。

  公开资料现实,冯小树在任职深交所和证监会期间曾为拟申报创业板(中小板)首发企业做过多期审核实务培训班,在多家期刊杂志上发表《创业板应倾力关注创业期企业》、《创业板发行审核法律法规解读》、《关注发审要点,提高发行效率》、《核准制下股票发审关注要点》、《2007年发审委会议被否决企业情况分析》等文章。

  众所周知,在证监会的行政审核体系中,发行审核一向最为核心,权力集中在发行监管部的IPO审核与再融资审核,以及上市部的重大重组配套融资审核三个环节。证监会发行部、发审委首握重权,一直是证监会内部人员违法违规的重灾区。

  早在2004年,证监会发行部发审委工作处副处长王小石就因涉嫌受贿被检察机关带走。王小石被带走的原因之一是在2003年凤竹纺织(600493.SH)“过会”过程中出卖发审委员名单,另一原因是在深圳某上市公司发可转债的过程中参与公关、介绍受贿。

  证监会原主席肖钢在2014年底的述职报告中介绍,2014年证监会对违反规定持有或买卖股票的四名发审委的委员进行了谈话提醒,任期结束之后不再续聘,并严肃处理了主板发审委委员邓瑞祥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决定对其立案调查,并解聘邓瑞祥第十六届主板发审委委员职务。

  2015年4月,证监会通报,胡世辉因严重违纪违法被解除第六届创业板发审委委员职务。胡世辉从2012年8月起担任第四届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兼职委员,此后连任。胡世辉被查的原因是,存在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等问题.

  2015年6月20日,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处长李志玲因涉及配偶违规买卖股票移送司法机关调查。李志玲此前担任发行部处级干部多年,主要负责上市公司再融资的财务审核。

  2016年12月证监会原创业板发行监管部副主任、投资者保护局局长李量接受组织调查,李量是证监会发行监管领域的资深干部,曾长年主管发行部和创业板发行部。据财新记者了解可能案涉一家上市时饱受争议的创业板公司。

  市场人士曾呼吁,从IPO到再融资审核应当实现真正的市场化,从价值判断转向以信息披露为中心。证监会的改革承诺不应只停留在高层的嘴上,还应具体落实到基层的审核工作中,特别防止一线审核人员贪权恋权,寻租难禁,导致改革措施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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