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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独立记者高瑜判刑后舆论反应强烈 (Read 3218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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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29, 2015, 06:05:00 AM
#24
高瑜案:将于11月24曰上午九点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不公开开庭审理。
觉得审理只是一个形式,在这样一个国度里:法制屈居于人治(党治)之下,在这里谈法制简直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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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什么努力美化中国的国际形象,再怎么努力美化,都不及这样一起一起事件的带来的抹黑。

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中共国就那鸟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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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什么努力美化中国的国际形象,再怎么努力美化,都不及这样一起一起事件的带来的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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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人权专员批评中国 呼吁释放高瑜

在本周二(11月24日)北京举行的德中第13次人权对话上,双方代表展开了激烈争论。德方认为中国的公民权和政治权出现恶化,而中方则指责德国试图干涉中国司法。

(德国之声中文网)德国联邦政府人权专员克里斯多夫·施特拉瑟(Christoph Strässer)本周二在北京举行的记者会上表示,在他看来,中国在"公民权和政治权"上出现倒退,近期对律师的迫害是"史无前例"的。这位社民党政治家表示,尽管中国在经济权利以及与贫困作斗争方面取得进步,但对中国改善个人权利抱有希望的人只能感到失望。"这是一个错误的方向",他说。


呼吁"出于人道主义原因"释放高瑜
施特拉瑟还呼吁中国当局释放德国之声前自由撰稿人高瑜。他说,这位深记者被以所谓"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7年徒刑,但她只是履行了记者的职责。施特拉瑟还表示,即便当局不宣判71岁且患有心脏病的高瑜无罪,也应该因其糟糕的健康状况,"出于人道主义原因"将其释放。

本周二在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开庭。高瑜的律师尚宝军透露,法庭将在周四上午宣布二审结果。德国之声台长林堡(Peter Limborg)表示:"我非常希望法庭很快释放高瑜,希望中国领导人最终认识到,对她判处这样严厉的徒刑是可耻的。"

高瑜律师称,该案涉及的所谓"9号文件",其中要求对"西方民主宪政"思潮等七大危险提高警惕,防止政权遭"颠覆"。



唇枪舌战
在德中第13次人权对话结束之际,施特拉瑟和中国外交部国际司司长李军展开了激烈辩论。德方对中国的律师逮捕潮提出批评,李军华予以驳回并表示,这是试图干涉中国的司法。他说,"只有一小撮歪曲法律"的律师被依法逮捕。

据香港律师协会公布的数据,今夏以来,已有300名律师、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人权人士及家属被逮捕、审讯或者软禁。他们中大约30人现在仍被监禁。施特拉瑟指出,一些人尽管已经被关押了很长时间,但仍未对他们提出起诉。他们的家人也不知道他们被关在何处。

施特拉瑟周三动身前往西藏,以期了解藏人的生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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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瑜案:将于11月24曰上午九点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不公开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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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放高瑜!最新消息,仍在獄中的記者高瑜女士生命垂危。The jailed 71-year-old prominent Chinese journalist #GaoYu is gravely 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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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今天有人被放出来了,而像高瑜女士这样的真正良心犯是不会被释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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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T @Suyutong: #FreeGaoYu 德国司法部长海科.马斯目前正在北京访问,对高瑜案表示关注并会见了高瑜的两位代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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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记者高瑜狱中健康状况恶化

被控泄密并获刑7年的资深记者高瑜传出健康状况恶化,出现心绞痛等症状。其律师已向法院提出上诉,并将呈交证明高瑜无罪的新证据。
 
(德国之声中文网)中国资深记者高瑜四月被中国法院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现年71岁的高瑜自去年4月起身陷囹圄,近日传出健康恶化的消息。
高瑜胞弟高卫周一(6月15日)前往北京市第一看守所探视高瑜。《南华早报》英文版周五引述高卫称,高瑜的精神相当好,表现得也很坚强,但人变得消瘦而且受心绞疼所苦,另外还患有皮肤病。

高卫向该报透露,高瑜有心脏病和高血压病史。她在看守所中只能服用中药,但心脏问题未能得到定期治疗。
《南华早报》报道称,高瑜的律师尚宝军也证实她出现心绞痛的问题。尚宝军表示,他已经向法院提出上诉,应能在本月底获得结果。该报引述尚宝军称,他从境外媒体"明镜"创办人何频处取得能证明高瑜无辜的新证据,下周将向法院呈交相关证据。


律师取得新证据
高瑜被指控向境外媒体透露了一份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文件,标题是《关于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简称9号文件。高瑜的另一名律师莫少平此前在接受德国之声采访时曾表示,法院认定高瑜把9号文件发给了"明镜"出版社的创始人何频。他指出,何频明确表示从来没有从高瑜处获取任何有关"中办2013第9号文件",但法院不采信何频的说法。

高瑜的律师团今年3月时曾以当事人年事已高及健康状况不佳为由,向法院递交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但不久后便得到法院的口头拒绝通知。包括美国、德国在内的多个西方国家以及人权团体多次呼吁中国释放高瑜。
高瑜在过去因批判中国政体已曾两度入狱,共获刑7年有余。去年检方以"非法为境外提供国家机密罪"对她提出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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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律师会见刚被判刑七年的高瑜 获知已递交书面上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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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讯北京时间2015年4月21日 首发 -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
     
   
     博讯记者获悉,2015年4月21日下午,代理律师莫少平和尚宝军到看守所会见刚被以“向境外泄漏国家秘密罪”判刑七年的著名独立记者高瑜,获知高瑜已经在看守所递交了书面上诉状。高瑜向律师表示:“一审判决书无论是在证据、定罪、量刑方面都是对司法公正的践踏。”


   
    尚宝军律师发出信息说:“高瑜案:下午与莫律师一起见她,得知她己经通过看守所递交了书面上诉状,认为‘一审判决书无论是在证据、定罪、量刑方面都是对司法公正的践踏。’目前她身体相对还好,她会保重,尽量多读点书。她让律师转告:感谢家人的支持,朋友们的声援和国际社会的关注!希望丁老师、鲍老、小浦和朋友们都多保重,她会坚持到底,来日方长!” [博讯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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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17日,中国著名独立记者高瑜被“泄漏国家秘密”案在北京第三中级法院宣判,高瑜被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下面是代理律师莫少平的辩护书:
http://boxun.com/news/gb/china/2015/04/201504172327.shtml#.VTaXo7venP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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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发起“与高瑜同罪”联署行动
2015-04-19   


高瑜被判7年持续引发各界关注,中国公民日前发起联署行动,谴责有关审判是意识形态的审判,愿意与高瑜同罪。而中国官方媒体周六发表社评称高瑜违反了保密法,没有任何权利可以特殊。遭到民众质疑。

上周五(4月17日),中国资深记者高瑜被北京法院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重判7年,引发海内外广泛关注。美国、欧盟、国际特赦组织等多个团体相继发表声明,呼吁中国当局立即释放高瑜。

而在中国,有公民也发起了“愿与高瑜同罪”的联署行动。行动声明写道:1989年那腥风血雨的月份,你,以高大的形象向世人宣示了什么是良心,为此,你昂首挺胸地走进了牢房;1993年10月2日,是魔鬼们魑魅魍魉开心的日子,你,义无反顾又迈进那黑暗的牢房,承受6年那非人的生活;2014年4月,“厄运”两次光临,两天前被一审判处7年的“刑期”!这是政治的审判,是意识形态的审判……这中国怎么了?是非不分,豺狼当道,好人受难。是时候应该有人站出来。历史呼唤着我们。舍我其谁?高瑜的“罪行”是我们的追求;高瑜的“灾难”,我们愿意陪伴;高瑜的意愿,就是我们的决心。于是,我们愿与高瑜同罪!

联署人之一,武汉维权人士王芳周日下午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目前已有30余人参与,相信其后几天人数会进一步增加。

“我们都认为她是无罪的,把高瑜重判七年,相当于一个‘不讲’就是一年,我觉得这真的是很滑稽、很可笑的事情。一个人连言论自由都得不到,其他都是虚假的,什么人权、自由、民主都是镜中花、水中月。不能讲这个、不能讲那个,不是开历史倒车吗?”

王芳又说,当局对于高瑜的重判令她感到不能保持沉默,否则受害的将是子孙后代。

“我们的上一代人就是因为胆小、怕事,他们选择了默默承受。我们这一代人已经看清了真相,如果我们还不站出来表达自己的观点、争取自己的权利,那么受害的就会是我们的后人、我们的子、我们的孙。这次高瑜判的是7年,给我感觉当局封锁是越来越严厉了,没有任何往好一点方向发展的迹象。我有一个朋友(尹旭安),就是因为在网上转发了四张表格,就是两会期间截访人员名单、各地代表团驻地名单,结果他现在就被刑事拘留了,而且就是以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的罪名。”

而在各界对高瑜声援不断之际,中国官方《人民日报》旗下《环球时报》周六刊登了题为《高瑜泄国家机密判7年与言论自由无关》的社评。

文章说:中国的保密法不是一个用来描着玩的字帖,有人因为触犯它而遭了牢狱之灾,其中被判重刑的不乏高官。高瑜没有任何权利可以特殊,她为境外新闻机构供稿,必须以合法途径做事,如果她对法律没有起码的敬畏感,视非法行事为儿戏,那么法律一定会在不远的地方等她。

对此,认为高瑜无罪的北京访民王凤仙周日向本台表示:“我们特别想知道什么是国家机密。他说是机密就是机密,我们就问问,到底机密都包括什么?为什么判她这么长时间?中央文件是不是机密,他不给大家解释。中国的法律就是这样,他们制定的他们说了算,并不是法说了算。”

2013年8月,境外网站刊登了一份中央文件,内容为抵制普世价值、新闻自由等“七不讲”。控方指高瑜将该文件电邮给明镜新闻出版集团负责人何频,明镜集团则否认该文件来自高瑜。

(RFA 特约记者:扬帆/ 责编:陈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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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发起天安门广场集会高瑜家人即遭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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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讯北京时间2015年4月21日 转载)
   
   
    中国着名媒体人高瑜被北京法院重判七年,引发海内外人士强烈反弹。日前有网民发起本周日在天安门广场静默集会后,公安大为紧张,本周日,全天候监控高瑜的弟弟和儿子,限制其自由。高瑜委托的律师将于本周二前往看守所会见高瑜,商量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事宜。
   
    上周五(4月17日),独立媒体人高瑜被法院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重判七年后,第二天,有网民发起到北京天安门广场集会活动。
   
    有关群发邮件的信息写道:星期日(19日)下午2时,在北京天安门广场纪念碑北侧。自发静默集会,抗议当局以莫须有罪名重判高瑜女士,要求立即无罪释放高瑜。黑衣白花,象征中国法治已死。
   
    上述消息出现在社交网站推特后,北京警方大为紧张,先将高瑜的弟弟高卫和儿子赵萌软禁。
   
    高卫星期一对本台证实,前一天被国保限制自由。
   
    “他们(国保)敲我们家门,见到我后说,我们要对你实行监控。我说我明白,行。他们说你如果出门,我们跟着你,我说行,可以。赵萌也打电话给我,说也是一样(被监控)。后来我问是什么原因(监控)。他们说不知道。下午我从朋友那里得到信息,有一个群发的帖子,要在天安门广场举行沉默集会,抗议高瑜被判刑。据说是要穿黑衣服,戴白花。帖子这么说,我没有看见。”
   
    另有网络消息星期天晚称:“有胆重判高瑜,可是当局却吓得颤抖。听闻网友要在今天下午两点去天安门广场纪念碑静坐集会,要求释放高瑜。国保们把高瑜的家属全程监控,出入有警车,还请高瑜之子吃大餐。”
   
    高卫说,星期天,警方用挂私人牌照的车辆接送他。
   
    “我出门,他们送我去办事,还挺方便的······哈哈,接着录像。”
   
    记者:今天就没事了吧?
   
    回答:今天没有了,我现在出来了。我也不怕,我也没有干过违法的事情,无所谓。
   
    记住:律师那边呢?
   
    回答:律师明天去见高瑜,
   
    高瑜委托的律师在高瑜被判刑后表示,将与当事人协商十天之内提出上诉的内容。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上诉期可能需时多月。
   
    高卫说:“上诉期还要几个月,等人送到监狱才可以见,拘留所不让见。我考虑到一个是高瑜的身体,这是我要表达的实际情况,第二,咱们不谈政治,我只谈案件的本身合不合理,我要发表意见。”
   
    自上周四起,就被公安软禁的北京维权人士胡佳周一对此表示:“这次活动是在美国的网友匿名发起的。但对中共来讲,政法机关,尤其是国保,网监系统,他们会将此作为真实的一个风险来防范。只要在网络上出现这类内容,当局都会提高戒备。我觉得我这次被软禁,和这些事情都有关系。”
   
    71岁的高瑜于去年4月24日被公安拘捕,至本周三(4月23日)已经整整一年。官方媒体指其因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机密。其内容是中共中央办公厅于2013年6月发出的一份九号文件,其中要求各大院校抵制普世价值和新闻自由等,被称为“七不讲”。上周五,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重判高瑜罪名成立,处以七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美国丶欧盟等国政府当天就此呼吁中国当局立刻释放高瑜,并尊重中国在国际上的人权承诺。舆论认为,高瑜即使真的泄露中央文件也只不过是一份政党文件,而非国家军事丶外交丶经济等国家级文件。因此不构成泄密罪。
   
    美国人权机构“公民力量”上周六发表声明,对高瑜被重判表示强烈愤慨,强烈抗议中共当局对高瑜的政治迫害。声明指出,本案所涉高瑜“泄密”之文件,没有充分证据显示其为法律规定的国家秘密的范围。另外,所谓“九号文件”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文件,检控方没有提供证明这样一个社团组织的文件规划为国家机密的任何法律程序依据。
     网民发起天安门广场集会高瑜家人即遭监控

    来源:自由亚洲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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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中国阵线:为高瑜抗争!呐喊!呼吁!
(博讯北京时间2015年4月20日 来稿)
   
    又一个黑色星期五!
   
    高瑜女士被中共政府以“泄漏国家秘密罪,判处七年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一年”。世界为之惊愕、愤怒、失望、悲凄······欧洲的媒体声声叫屈,替高瑜鸣不平;各国人权机构齐齐抱怨,批评中共再次践踏人权。
    民主中国阵线:为高瑜抗争!呐喊!呼吁!
    高瑜何罪之有?中共缘何重判?
   
     一言以蔽之:高瑜案是独裁制度下的新一轮政治迫害,是人间的又一场噩梦。中共政府通过高瑜案重判,是向全社会发出了强势信号:一、中共政府在宣誓对“中央九号文件”坚定不移地全面贯彻和坚决执行;二、中共政府高调表述了对新闻自由、言论自由、网络媒体高度管控的意志;三、中共“官二代”坚定了守江山意识,排斥和抵制现代政治文明——民主制度,重新回归毛泽东意识形态革命时代。民主中国阵线注意到,近两年来,中共政府倒行逆施,加剧了对国内民主人士、独立记者、维权人士等的政治迫害,眼下的中国人权状况,可以说是中国近二十年来最黑暗的时期。
    民主中国阵线:为高瑜抗争!呐喊!呼吁!

    对于高瑜案的重判,民主中国阵线表示强烈抗议和坚决反对!并为高瑜强力抗争!呐喊!呼吁!
   
    一抗争:不是高瑜有罪,是独裁制度下的政治迫害。中共九号文件“七不讲”反动透顶,见不得人,通篇是意识形态,红色专政阴谋。高瑜捅破天窗,揭穿阴谋,是道义之举,是正气之行。在意识形态的抗争中,记者揭秘,天经地义,是职责使然,是英雄所为。
   
    二抗争:不是高瑜有罪,是中国立法混乱。所谓“国家秘密”,没有区分党规与国法,笼统地归为国家秘密。中共党组织不等于国家,中共的党纪党规党文件怎能属于国家机密?这只能说明中国立法本身的混淆不清。在任何民主与法制国家都无此状况。
   
     一呐喊:习近平提出实现“中国梦”,对中国人民来说,什么是“中国梦”?最直接的标志,是中国人权、法制、民主逐步改观,早日兑现,这才是“中国梦”的前途和未来!民主中国阵线敦促中共政府:立即无罪释放高瑜,让“中国梦”开启一条缝隙,让世界感受到“中国梦”的希望和阳光,这是中共政府最应该给世人的一个交待。
   
    二呐喊:中共应早日结束一党专制政权,结束意识形态的统治,还政于民,建立民主制度,开启依法治国,开放新闻自由,释放刘晓波、黄炳璋、高瑜、伊利哈木等所有政治犯。
   
    一呼吁:国际社会关注中国人权状况,应从具体人、具体事着手落实。习近平执政以来,中国人权状况大倒退,高瑜案就是个典型例子,恰恰是倒在了九号文件的专制意识形态下!海外民运组织接下来的使命,是多方联络和接洽国际人权组织和各国政府,争取他们出手相助,敦促中国政府理性处理高瑜案,早日释放高瑜等政治良心犯人。
   
    二呼吁:高瑜已是年逾七十的媪妪,被捕前高瑜丈夫去世不久;且高瑜是在挑战中共意识形态的黑幕,是国家政治阴谋的揭幕人,属于政治观点的异见者。在民主国家是没有政治良心犯人的。所以,无论是出于人道,还是人性,中共政府也不能将高瑜送进囹圄。高瑜令世人为尊为敬为榜样!
   
    在人民的眼中,高瑜是“有心揭真相,无冕称女王。”西方俗语,赞誉新闻记者为无冕之王。高瑜是中国申报、大公报新闻自由传统最英勇无畏的继承人,无愧于当代巾帼记者,无冕之王的称号。
   
    向高瑜女士致敬!(2015年4月19日) [博讯来稿]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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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窗关不住自由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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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认真真阅读了以上几篇短讯,哎,崖山之后真无中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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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瑜被重判,也许是该离开这个国家的时候了/紫荆来鸿
(博讯北京时间2015年4月18日 首发 -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
     高瑜案是老板在政治上向左转的重要征兆。
   
     重办高瑜,威慑一切敢于向政府挑战的知识分子,也许是维稳的必要。


   
    但就政治层面来说,这是向绝对独裁迈出的标志性的一步。不允许别人持有不同意见,不仅无法建立一个所谓“廉洁高效的现代国家管理体系”,也会直接威胁到体制内所有人的安全。
   
    文革悲剧的重演,红太阳的升起也许将无可避免。
   
    体制内的开明派人士如是说。
   
    本来,考虑到高瑜年事已高,适当惩戒,判处缓刑,也许不失宽厚。判处一个七十高龄的老太太七年徒刑,显示老板的铁腕风范,比周永康有过之而无不及。
   
    重处高瑜,也表明“七不讲”是老板的国策。联系到毕门宴相关问题的处置,所有迹象都表明,老板自觉或不自觉地正在迈上一条绝路。
   
    政治上“返毛”,经济改革必然走樣,必然会变成权贵阶层对民营经济的再次掠夺。所谓民族的复兴必然会变成一枕黄梁。
   
    一叶落而治天下秋!李嘉诚及时逃离香港,也许是预见到了巨大危险的降临。
   
    如果说,只有陈胜、吴广和李自成、黄巢式的人物才能迫使老板改弦易张,那真是太荒唐了,那真是二十一世纪中国的哀伤。
   
    也许这是我们大家该离开这个国家的时候了。
   
    “崖山之后无中国”难道是真的吗? [博讯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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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瑜 因揭露时弊,高自九十年代起屡次获得多个奖项

1995年5月,获国际报业发行人协会在法国巴黎颁发的“自由金笔奖”。
1995年11月6日,获国际妇女媒体基金会颁发的“新闻勇气奖”。
1997年,获记者无国界新闻奖。
1997年5月3日,尚在狱中的高瑜获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发的吉耶尔莫·卡诺新闻自由奖。
2000年,获得在日内瓦颁发的全球20世纪的新闻自由英雄奖。
2006年6月,第二次获国际妇女媒体基金会颁发的“新闻勇气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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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當局三次迫害高瑜



嚴家祺


    今天從網上得知中國優秀記者高瑜被判處7年有期徒刑,這是中共當局對高瑜的第三次嚴重政治迫害。
    1988年11月,在北京西郊的一次會議上,《經濟學周報》記者高瑜要溫元凱和我就『時局』問題作一次對話。這次『對話』離1989年北京天安門學生運動時間有半年,對學生運動並無影響。結果,在『六四』後,陳希同竟然把我與溫元凱對話的內容,作為高瑜的一條『罪狀』。陳希同在1989年6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制止動亂和平息反革命暴亂的情況報告》中,點名這次採訪是『為掩蓋趙紫陽的錯誤、保住他的權力地位、以便更加肆無忌憚地推行資產階級自由化製造輿論。』在1989年5月20日『戒严令』宣布后,高瑜受全国人大常委、前《人民日报》总编辑胡绩伟的委托,幫助王丹起草声明,说服学生撤出天安门广场。同時又起草一封给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公开信,请人大直接和学生对话。高瑜的行為完全正當,沒有任何違法之處,在『六四大屠殺』前一天,高瑜被捕監禁。現在已經非常清楚,陳希同說《經濟學週報》高瑜的報導,是配合當時的『倒鄧保趙』風,完全是無中生有、捏造的。
   


    高瑜第二次被捕是在1993年10月2日。1994年11月9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莫須有』的『泄露国家机密罪』,判处高瑜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高瑜第三次被捕是在去年4月24日。據今天網上消息,高瑜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重判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被高瑜泄露的所谓国家秘密,是中共宣傳系統公開要求中國國內新聞媒體『不得宣扬西方宪政民主、不得宣扬普世价值、不得宣扬公民社会、不得质疑改革开放』等的『禁令』。按照2014年3月生效的中国《保密法实施条例》第五條規定,這些『公開事項』完全不是什麼『秘密』。
   
    高瑜三次判刑,都是『莫須有』的『罪行』。中共當局判处高瑜有罪,这说明中共當局完全违背新闻自由和法治原则,从根本上践踏了中國憲法和人权。
    周永康掌握中國全國『政法委』大權時迫害記者和自由派知識分子、打擊維權人士和法輪功,目的是為了掩蓋他和一大批貪官污吏的罪行,周永康的統治,摧殘了法治、踐踏了人權,使中國上空佈滿了烏雲。在今天,只要高瑜和許許多多因寫作而獲罪的情況沒有改變,就看不到今天中國的政治狀況與周永康時期有什麼根本區別。
    一個沒有『法治』的國家,是不能長治久安的。
    (寫於2015-4-17)
(2015/04/17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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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无国界”公布中共新闻管控内部文件 抗议高瑜被重判
2015-04-17




国际记者组织“记者无国界”抗议高瑜被重判。(网页截图)





本周五, 国际记者组织“记者无国界”公布了中共对互联网进行新闻管控的内部文件,以抗议高瑜被重判。

总部设在法国巴黎的国际记者组织“记者无国界”本周五发表声明称,公布这些内部文件,旨在向中国当局宣布,在中国的独立记者和活动人士将继续揭露中共的谎言和利用国家机器控制新闻自由的事实。

“记者无国界”公布了几份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在去年10月下发的内部文件,显示中国当局对中国互联网新闻的严格控制。

如去年10月10号,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文件,要求各网站、包括移动客户端全面查删封杀台湾的总统马英九双十节讲话等;10月11号的文件要求删除《雅乐主席陈卓林被调查 被指涉及周永康案 》一文等;10月13号的文件中,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通报批评新浪、凤凰、网易、搜狐等网站的文章不符合规定,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等等。

在纽约的明镜出版集团总裁何频周五向自由亚洲电台记者表示,他非常支持“记者无国界”做出这样的抗议。

何频说,事实上,“记者无国界”公布的这些文件只是中国政府非法干预新闻自由的冰山一角。何频说,

“他更多的管控不是通过文字来传达,而是通过电话,有些是面对面的谈话,有求你媒体、记者、管理者怎么做。更多更肮脏的是这些事情。”

中国著名记者高瑜曾任职中新社,此前曾先后两次被捕。何频说,这次对高瑜的重判,足以证明中国是世界上新闻管制最严厉、对新闻记者最摧残的国家。

“中国现在处于新闻最黑暗时期,黑暗程度远远超过江泽民、胡锦涛时期。他们打压、重判高瑜的目的就是要警告把不同声音发出来的媒体人。但是,这些法官、审判者今天非法审判了高瑜,自己却坐在了未来了被告席上。”

何频表示,北京法院认定高瑜“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一个重要证据,就是高瑜向他泄露"中办2013第9号文件"。何频说,他通过在美国的律师出具证言,表明这并非事实。但是中国当局却根本不予理会,让他非常失望。

“我们早就证实我们得到的这个文件不是高瑜给我们的,但是这些证据他们都不采纳,完全是为了达到惩罚高瑜、警告大家的目的,来重判高瑜。”

高瑜的律师之一莫少平周五接受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电话采访表示,在法院完全采信检察机关指控的前提之下,判决高瑜7年有期徒刑,的确有法可依。因为按照相关的司法解释,为境外非法提供机密级的国家秘密一件,可判刑5年以上、10年以下。

但莫少平说,作为高瑜的辩护律师,他认为法院的判决没有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认定事实,采信证据。莫少平说,北京法院完全没有采用何频先生的证言,而且,把"九号文件"当作国家机密文件,从逻辑上讲十分荒唐。

“所谓9号文件是执政党的一个主张,是属于意识形态领域的东西,无论涉及到公民社会、司法独立、新闻报道自由等等,它是一个主张,按说应该广泛让民众所知,才能得到贯彻执行,你把一个意识形态领域的东西作为国家机密,这个从逻辑上讲十分荒唐。”

莫少平说,高瑜听到宣判后反应平静并表示要进行上诉。

(RFA记者: 唐琪薇 编辑: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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