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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广电总局:坚决防止追捧明星、网络红人、宣扬一夜成名 - page 2. (Read 896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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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针对部分商业视听节目网站违规发布社会类、娱乐类新闻节目,内容导向不正等问题时有发生等问题,广电总局印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类、娱乐类新闻节目管理的通知》。

通知称,近年来,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视听新媒体机构充分发挥社会类、娱乐类新闻节目贴近性强、生动活泼的特点,服务百姓,培育风尚,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但也有一些报道出现了正能量不足、价值观不正、审美情趣不高等问题,引起社会舆论批评。部分商业视听节目网站违规发布社会类、娱乐类新闻节目,内容导向不正等问题时有发生。

通知指出,社会类、娱乐类新闻要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充分展示社会各方面健康发展和蓬勃向上的态势,聚焦主流,反映进步,凝聚人心,鼓舞士气;要防止集纳社会阴暗面、炒作无聊信息、调侃严肃话题,以免消解信心、涣散士气。要坚持全面、准确、真实、客观原则,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新闻现象,严格新闻采编规范流程,依规慎用来自网络等渠道的新闻线索;坚决防止主观片面、以偏概全、误导群众,坚决防止道听途说、主观臆测、跟风炒作。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不得开办专门转发网络信息的新闻和评论节目。

同时,通知还指出,社会类、娱乐类新闻要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倡导自强不息、敬业乐群、扶正扬善、扶危济困、孝老爱亲等优秀思想和传统美德,涵养道德情操;不得恶搞优秀传统、亵渎文化经典、调侃崇高精神和追捧西方生活方式。要大力弘扬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开放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突出报道新时期各行各业涌现出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时代楷模和身边典型,唱响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坚决防止追捧明星、大款、网络红人,坚决防止炒作个人隐私、情感纠纷、家庭矛盾,坚决防止宣扬一夜成名、炫富享乐、自私自利、勾心斗角。要坚持健康格调品位,积极传播真善美;坚决防止不加批评地展示丑闻劣迹、丑行恶态,坚决抵制搜奇猎艳、血腥暴力、矫情滥情、低俗媚俗、挖苦贬损。

通知要求,加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机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资质管理。广播电视社会类新闻不得实行制播分离,社会制作机构不得制作社会类新闻。广播电视娱乐类新闻实施制播分离要严格把关、规范管理。对违反规定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和播出机构,将视情节轻重,采取通报批评、停播、吊销节目制作资质等处罚措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机构不得超出许可证载明的业务范围制作和播出社会类、娱乐类新闻节目。只有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且许可项目中含有相关资质的网站,才能首发或转载社会类、娱乐类新闻节目。

加强机构考核和评优评奖管理。要实行社会类、娱乐类新闻导向考评与机构考核、评优评奖工作挂钩联动机制,强化约束,倡优汰劣。总局和省局监管中心要加强对相关节目的监听监看。对于积极创新创优、产生良好社会效益和反响的节目及播出机构,总局将在评奖评优中予以鼓励。对于出现问题的节目及播出机构,一律不允许参评总局和有关行业协会组织的评奖评优项目,并在机构考核中予以相关处罚。各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管理部门和播出机构也要建立相应的内部考评奖惩机制。

加强节目版权保护和流向管理。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高度重视社会类、娱乐类新闻的影响力,切实提高版权意识,加强节目版权保护,管好节目资源流向,防止被一些媒体违规集纳或篡改使用,造成不良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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