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y598.net/BBS/thread-799-1-1.html傻逼,今天A到B 200万,明天就正好是B到A 200万?那么巧也叫不平衡?资金净流入问题是你偷换概念就能解决的?为什么不是明天、后天,明年,天天都是A到B 200万,B到A一个子没有?你说这是极端,那么今天A到B 2000万,B到A 1800万,明天也如此,天天如此,每天200万差额,你怎么办?资金净流入可以持续数年,而且流入的钱最后未必从汇款流出了,可能由央行或商业银行通过行间系统与外国银行交易了,不走民用汇款途径。
傻逼,你以为会玩对冲就牛逼了?就要改变全球清算模式了?钱庄天天都在玩对冲,中间还没有那两个代理吃手续费,钱庄成本不比你低?就算加了代理,钱庄同样可以玩对冲,不买不卖,连虚拟币都不需要,比如:
手续费1.5%,两头代理和钱庄各收0.5%手续费(楼主支付端代理收入是接收端2倍,该设置不合理,接收端是转出操作,风险更高,填汇款人信息也比支付端的查账更麻烦)。现在假设美元兑人民币1:6,英镑兑人民币1:9,钱庄的某个英国代理手上2万英镑,某个美国代理手上3万美元,两个代理各把自己一半的钱转进钱庄的中国银行账户做保证金,另一半留在所在国银行,初始态如下
| 保证金 | 网银 | 总资产 |
英国代理 | ¥90,000 | £10,000 | ¥180,000 |
美国代理 | ¥90,000 | $15,000 | ¥180,000 |
然后做业务:
1. 英国客户A欲转2,000镑到美国银行B账户,客户A登录钱庄网站,创建汇款订单,网站自动把英国代理的银行账号显示出来,客户A把2,030镑转到英国代理的银行账户(30镑手续费)。
2. 网站自动把英国代理存的90,000rmb保证金扣除18,180rmb(即2,020镑,20磅是美国代理和钱庄的手续费),保证金剩余71,820rmb。
3. 英国代理查看网银,确认收到了客户A的2,030镑,然后登录钱庄网站点击确认已收款。
4. 钱庄网站把英国代理已收款的信息推送到美国代理的电脑上,美国代理把3,000美元(磅美汇率1:1.5)转到客户A指定的账户,并把网银汇款截图上传到楼主网站。
5. 钱庄网站工作人员确认截图有效,给美国代理的保证金加18,090rmb(即3,015美元,15美元是那10镑手续费),保证金剩余108,090rmb。
流程走完,没有任何买卖操作和汇率损失。此时各处余额为:
| 保证金 | 网银 | 总资产 |
英国代理 | ¥71,820 | £12,030(即¥108,270) | ¥180,090 |
美国代理 | ¥108,090 | $12,000(即¥72,000) | ¥180,090 |
两个代理本金未变,利润增加90rmb,然后继续来回做业务。这个模式实现了楼主系统的所有功能,还有这些优势:
1. 消除了持币风险。楼主以为动态控制运营资金就没有持币风险了?控制越严格,最大收单量越低,资金利用率越低,比如一直把法币和比特币维持在40%~60%的范围,那么1万块运营资金,最大不能接收超过2000的单子,那你何必拿1万块做运营资金,用2000操作,收益率不是更高?
2. 不必收发比特币。
3. 法币资产受法律保护,楼主携款跑路困难。
再说下平衡的问题,因资金净流入,保证金或网银余额会有一个先用光,用到还剩大概2天见底的时候(电汇要花一个工作日),需要提现一次重新分配到初始态,或者调整手续费增加单边业务(实际上是变相拒单,会减少业务量)。
网银流行十多年了,如果代理模式比现有的钱庄模式高效,钱庄早就进化成基于法币保证金的p2p代理模式了,事实不然。难道十几年里全球那么多钱庄都没想到p2p代理模式?或者是所有开钱庄的都懂代理模式,但连傻逼都知道代理模式是画蛇添足?楼主那5分钟级的“秒发秒收”真的是市场需求?钱庄多招几个廉价劳力,每天守在网银前面对账转账,速度不比楼主快?为什么钱庄不做5分钟级“秒发秒收”业务?
西联用了代理商收款,但为什么西联是和世界各地的银行或邮政合作,而不像楼主那样弄一个由1000万“下岗工人、穷留学生”组成的p2p代理队伍?
经过多年市场检验的钱庄、西联模式证明,汇款公司用自己的银行账户或是与机构合作是最高效的,楼主的模式如果有竞争力,西联和世界各地的钱庄早想到了,并且一看就知道没有实用价值。如果楼主不搞p2p代理,直接和机构合作,那不就是西联模式?没有任何创新,没有任何成本优势,靠意淫打败西联、钱庄、电汇?
================================================================
各位投资人注意,跨境汇款要牌照,没牌照也敢搞的请百度“钱庄 外汇 判刑”。楼主干这个迟早被人举报,到时公司资产充公、楼主判刑,投资人资金也跟着打水漂,而且投资人为犯罪行为提供了资金支持,可能还要负连带刑事、民事责任。尽管楼主系统可能没有任何跨境电汇环节,但法律是基于事实定罪,而不是基于是否发生了跨境资金转移行为。比如钱庄通过调整手续费,可在两国境内银行完全对冲资金流向,免除任何跨境资金转移环节,如果没有跨境汇款就不是犯罪,中国钱庄何不公开经营?